記者隨檢查組探訪垃圾分類示范片區發現

清運車“一鍋端” 分類桶白配了

2020年05月14日15:09  來源:北京晚報
 
原標題:清運車“一鍋端” 分類桶白配了

  5月1日,新修訂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正式頒布實施,目前,北京市已啟動強制性執法措施,在全市范圍內集中開展針對生活垃圾分類違法行為的監督檢查,對於不按《條例》執行的社會單位與個人,將依法予以處罰。

  為促進社會單位與市民履行垃圾分類社會責任與義務,自今日起,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在北京晚報開設《垃圾分類曝光台》,將聚焦10類垃圾分類管理責任主體履職、落實、整改情況,對實施不到位的單位與個人進行公開曝光,並持續追蹤問題整改情況。如您遇到與垃圾管理相關的任何問題,都可以發送郵件提供線索,郵箱:lajifenlei0501@126.com。郵件裡請注明線索提供人聯系方式及所需要反映的問題詳情。本報將與您聯系,並對問題予以曝光。

  在此呼吁社會單位與廣大市民,自覺履行垃圾分類責任與義務,杜絕亂投亂放行為,共同攜手建設綠色家園!

  今天上午,記者隨同垃圾分類檢查組一起,探訪本市此前曾經創建的“垃圾分類示范片區”,對小區的垃圾分類情況實地進行調研式檢查。

  既然是垃圾分類示范片區,至少需要配齊4種不同類型的垃圾桶,配備垃圾分類指導員,垃圾清運也不得混裝混運。但記者在檢查現場卻發現,一些示范片區仍在沿用10多年前的“一鍋端”型老式垃圾桶,所有垃圾混雜堆放,異味扑鼻、蒼蠅亂飛﹔而有的示范片區別看配齊了“四桶”,垃圾清運車卻仍在“混裝混運”。

  探訪地點一 北三環中路甲32號

  曝光問題 老桶仍“上崗”

  早晨6點40分,檢查組首先來到北三環中路甲32號一棟老式紅磚樓前。記者發現,小區外的圍牆上,貼著幾張垃圾分類宣傳海報,但仔細看看,“北京市新公布的垃圾分類LOGO、垃圾投放點要求等內容都沒有在海報上體現。”檢查組成員之一、北京市環境衛生管理事務中心副主任蘇春玉表示。

  小區內實際的垃圾分類情況又如何呢?進了院門竟然見不到一個垃圾桶。“按照規定,小區要在進門的顯著位置,設置垃圾分類公示牌,公示本小區所有垃圾投放點的准確位置,這樣才能便於居民准確投放垃圾。”蘇春玉介紹說,此外,公示牌上還應當公示這個小區垃圾分類管理者、責任者、運輸者的名稱和聯系電話,一旦出現問題,便於群眾監督。

  既然找不到垃圾桶,檢查組兵分幾路,繞著小區開始搜索起來。“在樓后!”一個聲音從老樓背面傳出。檢查組加快腳步,繞到樓后,隻見樓下狹窄的通道上,孤零零擺放著一個紅色的有害垃圾桶,此外還間隔擺放著兩個滿身污垢的雙蓋老式垃圾桶。“這垃圾桶有年頭了,怎麼也得是10年前的了。”用手輕輕推開桶蓋,一股垃圾腐臭的味道隔著口罩都能聞到。垃圾桶內,菜葉、蛋殼、吃剩下一半的方便面、口罩、餅干盒、廢紙等各種垃圾混雜在一起。

  “這個小區的垃圾投放容器不符合要求,垃圾桶外觀不潔,垃圾也沒有按照要求分類投放。”檢查組人員一邊看,一邊在記錄表上做著記錄。

  蘇春玉表示,不管小區多大、居民人數有多少,都要配齊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廚余垃圾和有害垃圾這“四桶”。

  探訪地點二 新街口外大街3號院

  曝光問題垃圾“混裝混運”

  隨后,檢查組一行又來到不遠處的新街口外大街3號院。與剛才檢查的北三環中路甲32號相比,雖然同屬老舊小區,但這裡的垃圾桶配置更加齊全,小區中設置了“四桶齊全”的垃圾分類驛站。

  一輛橙色敞口的垃圾清運小車緩緩駛來,停在一組配齊了廚余垃圾、其他垃圾和可回收物三種垃圾桶的投放站點旁。檢查組人員遠遠觀察,隻見物業的垃圾清運人員先是拖起一個灰色的其他垃圾桶,雙手將桶舉到垃圾車上倒扣,將桶內的垃圾傾倒入車斗內﹔緊接著,又拽過一個藍色的可回收物垃圾桶,用同樣的動作,將桶內的可回收垃圾傾倒入車斗內。擔心車斗內的垃圾過於鬆散,垃圾清運人員開始在“垃圾山”上反復踩踏,想要將垃圾踩得瓷實一點兒。突然,他停了下來,從腳底下拽出一個已經被污物沾染的快遞牛皮紙箱,抖落了幾下,丟入車身后懸挂的大編織袋裡。

  看完了“混裝混運”全過程,檢查組人員靠攏過去。“不要把兩個桶的垃圾都往一個車裡倒,這屬於混裝混運。以后,您這車就運灰桶的垃圾,就算是藍桶裡的垃圾沒有分好,還混有其他垃圾,您也不要運。居民明明在家分好了類的垃圾,最后又混裝混運一車給拉走了。隻有您這邊拒絕收運,才能促進居民分類投放,促進物業管理到位。”蘇春玉提醒垃圾清運師傅。

  記者了解到,這個存在“混裝混運”問題的小區,同樣也是之前曾經創建的垃圾分類示范片區。本報記者 張楠

  每天檢查不少於40個小區

  “自5月3日以來,每天北京市環境衛生管理事務中心安排10個組,檢查不少於40個小區,檢查范圍涵蓋16個區。”蘇春玉表示,現階段的檢查內容主要以垃圾分類公示牌的設置、容器配置、站點衛生、垃圾分類效果、人員值守情況以及運輸情況為重點,檢查發現的問題將及時反饋。下一步,對檢查發現的問題還將“回頭看”,追蹤整改落實的情況。

(責編:董兆瑞、高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