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文明促進條例通過 將重點治理這些不文明行為

2020年04月24日17:51  來源:人民網-北京頻道
 

人民網北京4月24日電(池夢蕊)4月24日,北京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表決通過《北京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條例明確了與此次疫情相關的文明行為要求,條例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北京市持續治理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損害他人合法權利和自由,與首都城市形象不相符、人民群眾普遍厭惡的頑症痼疾和陳規陋習,以及伴隨經濟社會發展新產生的不文明行為。

在公共衛生方面,重點治理下列不文明行為:

(一)隨地吐痰、便溺﹔

(二)亂丟煙頭、紙屑、塑料袋等廢棄物﹔

(三)在禁止吸煙場所或者排隊等候隊伍中吸煙﹔

(四)在公共建筑物、公共設施設備上亂寫亂畫、亂貼小廣告﹔

(五)隨意傾倒生活垃圾,不按規定進行垃圾分類。

在公共場所秩序方面,重點治理下列不文明行為:

(一)從建筑物中拋擲物品﹔

(二)在街道、廣場、公園等公共場所娛樂、健身時使用音響設備產生噪聲,干擾周圍生活環境﹔

(三)在室外使用音響器材或者採用其他發出噪聲的方法招攬顧客,干擾周圍生活環境﹔

(四)以謾罵、起哄等不文明方式擾亂文化、體育等大型群眾性活動秩序﹔

(五)在遇有突發事件時,不配合各項應急處置措施。

在交通出行方面,重點治理下列不文明行為:

(一)駕駛機動車亂停靠、亂插隊、亂鳴笛,不規范使用燈光,行經斑馬線不禮讓行人,違法佔用應急車道﹔

(二)駕駛非機動車不按照交通信號通行,不在非機動車道行駛,逆行,亂穿馬路﹔

(三)行人不按照交通信號通行,亂穿馬路,翻越交通護欄﹔

(四)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搶佔座位﹔

(五)從車輛中向外拋物﹔

(六)使用互聯網租賃自行車不按照規定停放。

在社區生活方面,重點治理下列不文明行為:

(一)在樓道等公共區域堆放雜物﹔

(二)遛犬不牽引,犬便不清理﹔

(三)違反規定裝修作業或者室內產生噪聲,干擾周圍生活環境﹔

(四)在公共區域內擅自設置地樁、地鎖或者其他障礙物阻礙機動車停放和通行﹔

(五)在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處等公共區域為電動車充電﹔

(六)佔用、堵塞、封閉消防通道和疏散通道。

在旅游方面,重點治理下列不文明行為:

(一)以刻劃、涂污或者其他方式損壞文物古跡、旅游設施﹔

(二)採挖景區植物,攀折花木,損壞草坪、樹木﹔

(三)傷害或者違規投喂動物。

在網絡電信方面,重點治理下列不文明行為:

(一)編造、發布和傳播虛假、低級庸俗、封建迷信等不良信息﹔

(二)擅自泄露他人信息和隱私﹔

(三)撥打騷擾電話,發送騷擾短信﹔

(四)以發帖、跟帖、轉發、評論等方式侮辱、誹謗他人。

(責編:池夢蕊、鮑聰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