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實施以來,城管執法部門結合實際採取多種形式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執法檢查工作。自5月11日起,城管執法部門在全市范圍內集中開展針對生活垃圾分類違法行為的立案處罰,重點對前期已履行告知、警告、責令整改等執法程序,依然存在違法行為的單位開展執法處罰,重點查處“十類”垃圾分類管理責任人混裝混運違法行為。
11日當天,全市城管執法部門共立案查處生活垃圾分類違法行為51起,主要涉及餐館、酒店、企事業單位、建筑工地、商場超市、物業等,其中餐館、酒店以及企事業單位存在問題相對較為突出﹔主要違法行為包括未將生活垃圾分別投入相應標識的收集容器、未按規定設置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容器、未按規定設置餐廚垃圾收集貯存設施等。
其中,豐台區物美超市大成路店因未按規定設置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容器,被現場責令改正,並將面臨3千至3萬元的罰款。對在前期執法檢查中發現問題的,海澱區大慧寺7號院北京城建物業有限責任公司、海澱區上地六街康得大廈底商熊貓范(餐館),均因未將生活垃圾分類投入相應標識的收集容器內,被現場責令改正,並分處1千元罰款﹔人濟山庄小區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責任人——北京惠民仁濟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因消納渣土未辦理渣土消納許可証,被現場責令改正,並處2千元罰款﹔北京宏潤順誠保潔服務公司因未按時分類收集、運輸不同種類生活垃圾,被現場責令改正,並處1萬元罰款。
據市城管執法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為推動《條例》進一步落實實施,按照全市統一部署,市城管執法局將牽頭市級相關職能部門、各區政府、地區管委會開展生活垃圾分類綜合執法工作,著重對在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置四個環節中出現的違法行為依法查處,有力促進生活垃圾分類主體落實責任,推動全社會垃圾分類習慣養成。
在此,城管執法部門呼吁各社會單位及廣大市民,自覺履行生活垃圾分類管理的社會責任和義務,按指引正確分類、准確投放生活垃圾,杜絕亂投亂放,提倡綠色消費和垃圾減量化,用實際行動踐行垃圾分類“新時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