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域禁獵嚴禁濫食 《北京市野生動物保護管理條例》6月實施

2020年04月27日16:33  來源:人民網-北京頻道
 

人民網北京4月27日電 (尹星雲)日前,《北京市野生動物保護管理條例》經北京市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並將於今年6月1日正式實施。《條例》將野生動物保護管理工作納入生態文明建設考核體系,細化了分級分類保護機制,強化野生動物棲息地管理,加大了對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記者從市園林綠化局了解到,隨著我市全市綠化面積和質量的提高,為越來越多的野生動物選擇在京落戶、休息,加大保護和執法的力度已成為當務之急,《條例》的頒布和實施將為北京的野生動物保護事業提供更有力的法律保障。

據調查,北京市共有陸生脊椎野生動物500多種。其中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81種,北京市重點保護野生動物222種,包括國家一級保護動物15種,如褐馬雞、黑鸛等﹔國家二級保護動物66種,如斑羚、大天鵝、灰鶴、鴛鴦等。在野生動物保護范圍上,《條例》明確北京市依法對野生動物實行分級分類保護,明確把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即三有動物)增加到保護范圍,擴大了我市野生動物保護和管理的范圍。北京市將嚴格按照國家一級、二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和“三有動物”名錄,對珍貴、瀕危的野生動物實施重點保護和有針對性保護。

保護野生動物的關鍵是要保護好其賴以生存的棲息地。此次《條例》明確北京市野生動物主管部門應當會同發展改革、生態環境、水務等有關部門編制全市野生動物及其棲息地保護規劃,經批准后向社會公布。保護規劃應當與生態環境保護相關規劃相協調,並符合北京城市總體規劃。各區野生動物主管部門應當落實保護規劃的相關內容。《條例》還明確了棲息地的保護責任和措施。北京市園林綠化局野生動植物和濕地保護處張志明處長介紹,北京現有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等5類自然保護地79處,總面積約36.7萬公頃,佔北京市國土面積的22%,初步形成了布局科學、層次結構合理的自然保護網絡體系,使北京市90%以上國家和地方重點野生動植物及棲息地得到有效保護。在新一輪百萬畝造林綠化中,統籌抓好野生動物棲息地保護和營建,平原地塊每1000畝營建1處本杰士堆,配植食源、蜜源植物,結合雨洪蓄滯建設小微濕地,為野生動物提供食物、水源和隱蔽地,促進了區域生物多樣性恢復和維持。

《條例》對列入名錄的野生動物嚴格利用審批,保証全程可追溯,明確規定北京市全域常年禁獵,對特殊目的獵捕要進行嚴格審批。對於獵捕、獵殺野生動物的,將沒收獵獲物並處罰款。屬於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將處以獵獲物價值五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款﹔屬於其他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或者以食用為目的獵捕其他陸生野生動物的,將處以獵獲物價值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需要指出的是,對於有捕獵行為但是沒有獵獲物的,也要面臨處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

拓展禁食范圍,強化禁止濫食。《條例》堅持全面禁止非法交易、利用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原則,注重從源頭上防范和控制重大公共衛生安全風險,將禁食范圍由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拓展到了北京市重點保護和其他陸生野生動物,並從供給側和需求側雙方向,從出售、購買、運輸、寄遞、生產經營、消費多環節,建立了較為完備的禁食制度體系。《條例》中明確指出,禁止食用陸生野生動物及其制品、列入名錄的水生野生動物及其制品。酒樓、飯店、餐廳、民宿、會所、食堂等餐飲服務提供者不能購買、儲存、加工、出售或者提供來料加工野生動物及其制品,如果發現違法行為將會被從重處罰。對以收容救護為名買賣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將沒收野生動物及其制品和違法所得,並處野生動物及其制品價值五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款。

為堵住漏洞,最大限度降低人工繁育環節風險,《條例》對繁育主體、目的、選址、審批、管理等方面完善了制度設計。繁育許可范圍拓展至北京市重點保護和“三有”陸生野生動物,目的僅限科學研究、藥用、展示等特殊需求,申請主體僅限單位。同時細化了具體管理規定,禁止在中心城、副中心、水源保護區等特殊區域設立陸生野生動物人工繁育場所。可以說,北京市對人工飼養繁育野生動物的管理將更加嚴格。

近年來,放生動物引發的問題廣受關注,為防止隨意放生造成人身傷害、生態破壞,《條例》對放生做出了細致的規定,單位和個人可以參加野生動物保護管理部門會同有關社會團體組織的野生動物放歸、增殖放流活動,禁止擅自實施放生活動。對於擅自放生的,將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

(責編:尹星雲、高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