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提高綠色建筑獎勵標准 單個項目最高獎勵800萬元

2020年04月26日20:06  來源:人民網-北京頻道
 

人民網北京4月26日電(池夢蕊)近日,北京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聯合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財政局印發了《北京市裝配式建筑、綠色建筑、綠色生態示范區項目市級獎勵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記者了解到,根據《暫行辦法》綠色建筑單個項目最高獎勵800萬元。裝配式建筑每平方米可獲180元獎勵資金。

據了解,市級財政在2014年綠色建筑獎勵標准上適當予以提高,對滿足北京市《綠色建筑評價標准》(DB11/T825-2015)或國家《既有建筑綠色改造評價標准》(GB/T51141)、《綠色醫院建筑評價標准》(GB/T51153)等專項標准並取得二星級、三星級綠色建筑運行標識的項目分別給予50元/平方米、80元/平方米的獎勵資金,單個項目最高獎勵不超過800萬元。建設單位或業主單位可於每年5月底前登錄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網上辦事大廳的“北京市綠色建筑獎勵資金申報系統”進行網絡申報。

對按照《關於印發<北京市混凝土結構產業化住宅項目技術管理要點>的通知》(京建發〔2010〕740號)實施的,預制率不低於40%的住宅項目,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快發展裝配式建筑的實施意見》實施的裝配率不低於70%且預制率不低於50%時的項目,和自願實施的,裝配率不低於50%,且建筑高度在60米(含)以下時預制率不低於40%、建筑高度在60米以上時預制率不低於20%的項目,均給予180元/平米的獎勵資金。建設單位需登錄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網上辦事大廳的“北京市裝配式建筑項目管理服務平台”進行申請。

此外,綠色生態示范區獎勵政策要求各示范區建立生態指標、實施能力、環境績效、社會反響、經濟可持續性等長效評價機制。同時將申報綠色生態示范區(功能區類)的規劃范圍由原來的“原則上3平方公裡以上”調整到“應原則上1平方公裡以上”,對授予“北京市綠色生態示范區”稱號的園區或住區,頒發証書及獎牌(有效期3年),首次獎勵資金由300萬元調整為200萬元,獲評稱號3年內且通過規劃建設績效評價后頒發獎牌(永久有效),再給予獎勵資金由200萬元調整為100萬元。

《北京市裝配式建筑、綠色建筑、綠色生態示范區項目市級獎勵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共三十一條,自2020年4月17日起施行。

(責編:池夢蕊、高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