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起 北京市房屋建筑與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工程符合條件后可以復工

2020年02月09日21:51  來源:人民網-北京頻道
 

人民網北京2月9日電(池夢蕊)為加強北京市住建系統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促進北京市建設工程安全有序復工,自2020年2月10日起,全市房屋建筑與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工程在確保各項疫情防控措施落實到位,施工現場具備封閉集中管理條件,完成復工各項准備工作,報區住房城鄉(市)建設委組織核查同意后,可以復工。復工前應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切實加強復工管理和疫情防控工作。北京市住建委強調,嚴格執行市委市政府防疫防控工作要求和《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於施工現場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京建發〔2020〕13號)的有關規定。按照有組織招錄、有組織運送、有組織管理的原則做好勞務人員返京工作。

二是切實加強勞務人員健康防護。各用工單位、勞務企業必須嚴格執行遠端篩查,在招錄勞務人員時,應在當地進行健康狀況詢問、體溫檢查,留存個人健康信息記錄,確保招錄人員健康情況良好。必須採取專車或包車的方式“點對點”運送勞務人員有序返京。必須嚴格執行施工現場封閉集中管理和施工現場人員實名制管理的有關規定。

三是切實加強施工現場疫情防控。工程項目各參建單位應依據《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於印發<施工現場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京建發〔2020〕14號)和《建設項目復工管理和施工現場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結合施工現場實際,制定《施工現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填寫《建設工程復工疫情防控檢查表》,履行恢復施工前自查報告制度。申請復工的建設項目施工單位將“一表、一方案”通過網絡方式報區住房城鄉(市)建設委組織核查。復工前,施工單位應做好防疫防控物資的保障和儲備,配備足夠的消毒、體溫檢測、口罩等物品。拓寬建筑材料供應渠道,做好建筑材料等物資的供應保障,為復工創造必要條件。

此外,北京市住建委表示,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將會同相關部門加大協調力度,對施工現場疫情防控、勞務人員返京、建筑材料供應、防疫物資籌集、建筑垃圾消納、工程造價調整等相關內容,加強統籌、協調、指導、檢查,保障建設工程安全有序復工。

(責編:池夢蕊、鮑聰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