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每個地鐵站均要設AED 代表建議立法推動AED規范化布設

代表建議,通過獎勵機制鼓勵更多人參與施救,培養全民互助意識

2020年01月13日09:15  來源:新京報
 
原標題:北京市衛健委:每個地鐵站均要設AED

昨日,北京會議中心,市人大代表、北京大學第一醫院急診科副主任熊輝在演示如何進行心肺復蘇。 新京報記者 王嘉寧 攝

2019年9月20日,恭王府游客接待中心配備了AED急救設備。 資料圖片/新京報記者 浦峰 攝

2019年5月6日,北京西站地區的“AED智能急救站”。 資料圖片/新京報記者 王貴彬 攝

五分鐘,是大腦對缺氧耐受的最長時間,也是心跳呼吸驟停患者搶救的黃金時間。身邊的人如能第一時間進行院前急救心肺復蘇,將為患者贏得一線生機。說到院前急救不得不提AED(自動體外除顫器)。AED又被稱作“救命神器”,是一種能夠搶救心臟驟停患者的簡易設備。去年,協和醫生在東單用AED搶救市民的事件被點贊。

本次“兩會”上,院前急救、AED配置成為了代表委員熱議的話題。兩位人大代表建議推動布設AED、加大急救培訓力度。據悉,北京今年將增加公共場所AED數量,地鐵站均要安裝AED。多名委員建議,通過急救知識和急救設備普及等措施,加強院前急救,為猝死患者贏得急救黃金時間,並通過立法減輕施救者“想救不敢救”的后顧之憂。

新京報訊 北京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昨日開幕。今年,院前急救問題被不少代表委員所關注,市人大代表孟令悅建議,通過立法推動AED的規范化布設,通過獎勵機制鼓勵更多人參與施救。市人大代表、北京大學第一醫院急診科副主任熊輝提出,應該加大心肺復蘇與“好人法”的普及,讓公眾知道怎麼救、並敢於施救。

加快解決公共交通場所AED設備配置

去年,北京地鐵2號線一名男性乘客心臟病突發,雖有地鐵工作人員、急救人員搶救,仍未能救回,而記者沒有在地鐵站內找到AED。

去年上半年,新京報記者探訪北京地鐵、繁華商圈、體育館、景點、高校共25個人流密集場所,發現僅9個場所配備有AED,其中地鐵站均未發現安裝AED,且市民對AED的知曉率也十分低。

北京市衛健委相關負責人向新京報記者透露,北京今年將發力推進AED的普及。“在相關條例中,提出公共場所要配備急救設備設施,但是一直以來,沒有解決誰來配置的問題。”

這一模糊地帶將得到確認。近日,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組織召開了公共交通場所自動體外除顫器(AED)等急救設施設備配置工作推進會,試圖加快解決火車站、地鐵站、交通樞紐等公共交通場所自動體外除顫器(AED)等急救設施設備配置問題。北京市財政局、市交通委、市紅十字會、中國鐵路北京局集團有限公司、北京地鐵運營有限公司等有關部門參加。

AED點位將在首都之窗網站公開

“我們研究逐步增加AED。由各個單位負責配置,多大面積配多少台,也會有具體規定。”該負責人稱,將來每個地鐵站均要設置AED。

除了增配設備,這些AED也會納入信息系統,和急救調度中心同步,該舉措能夠方便分析不同場所AED的使用頻率,還能起到迅速呼叫的效果:“哪個點位使用AED了,救護車馬上就來。”

衛生部門還將對相關單位人員進行培訓,幫助其掌握AED使用與相關急救知識。

那麼,市民如何獲悉AED的點位?據稱,將來,AED位置將在首都之窗網站的相關服務地圖上標注,面向公眾公開。

建議1

普及AED的同時應加強心肺復蘇流程教育

熊輝介紹,AED自動體外除顫儀,在業內也被視作“傻瓜機”,AED在患者出現心源性猝死時可以用於急救、且非專業人員在培訓后也可以掌握和使用,因此也被稱作救命神器,被上升到比較高的地位。

在國外,公共場所如市政府大廳等廣泛設置AED,且普及率高,政府對普通市民、中小學生會開展操作培訓。在國內,近年來AED也進入越來越多的公共場所,在意外事件中發揮作用。

不過,熊輝提醒,並不是配備了AED就萬事大吉。“AED只是心源性猝死心肺復蘇中的一個環節。使用之后,還要進行胸外按壓。”他介紹,在普及AED的同時,更應該對公眾進行基礎心肺復蘇流程的教育。熊輝所在的北大醫院曾走進學校,向學生進行急救技能普及,記者了解到,北京市急救中心也會對地鐵工作人員等開展培訓。他認為,除了知識普及,還應增加實操機會,讓公眾真正能夠上手操作。

除了解決“怎麼救”的問題,還應考慮到如何讓公眾敢於施救。據媒體報道,2017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正式實施,第184條規定“因自願實施緊急救助行為造成受助人損害的,救助人不承擔民事責任。”該條也被稱作“好人法”,從法律層面保護施救者。熊輝認為,這一規定應該讓更多人知曉,以打消救人反被追責的擔憂。

建議2

應設置更醒目的提示 在搶救黃金4分鐘內迅速找到

“AED在我國的普及主要存在三個現實問題,一是AED配置不足、二是急救知識普及度不高、三是施救者權益缺乏法律保護。”北京市人大代表孟令悅建議,通過立法推動AED的規范化布設,加大普及力度並對特定人群進行強制培訓,同時,完善立法保護施救者的權益,並在適當情況下通過獎勵機制鼓勵更多人參與到施救中來。

“目前國內公共場所AED配置現狀數量不足,北京等城市的AED配置水平雖然領先於其他城市,但由於急救知識的缺乏,在一些配有AED的場所,這一‘救命神器’也淪為擺設。”孟令悅說,以北京的機場為例,首都機場3個航站樓共安裝AED69台,大興國際機場安裝有40台,但這些AED的標識和指示均不明顯,公眾知曉率低。

其建議,在立法層面推動出台AED急救設備的強制性布設規范,將AED優先投放在地鐵、機場、學校、火車站等人口流動量大的公共場所,並立法明確布設的標准、距離、數量等。除了布設固定AED,也可以在公安、城管、消防等特殊行業的機動車輛配備急救設備。“建議政府加大財政投入,制定相關的激勵政策支持社會資本參與完善公共急救設施AED的配置。”孟令悅說。

此外,針對AED標識不明顯的問題,他認為,應在儀器上增加中文標識和適用症狀的中文說明,設置更加醒目的位置信息和指引提示,讓群眾在慌亂的情況下,能在搶救黃金4分鐘內迅速找到AED。

“AED的操作方法是很簡單的,目前使用的儀器上也有相對應的圖片和音頻教學,即便是專業的AED培訓,約4個小時就能完成並掌握使用。” 孟令悅說,可以拍攝制作急救的宣傳視頻,在機場及飛機、地鐵列車、公交屏幕上滾動播放,使公眾通過平時的認知學會AED的使用方法。

他也建議,對警察等特殊行業從業人員、社區街道工作人員、公共場所服務人員等加強必備的急救知識培訓,要求健身場館、游泳館等運動場所的工作人員、教練、救生員等必須掌握使用AED的知識。

“另一個問題是,雖然急救免責相關法規已出台,但公眾認知度不高,很多人拿著急救設備不敢用,擔心擔責,我們要讓更多人知道,救人是不用擔責的,也希望救人反被起訴的情況不要再發生。”孟令悅說,除了完善立法保護搶救實施者權益,對搶救實施者予以免責保護,也建議設立相關獎勵機制,在適當的情況下獎勵搶救實施者,鼓勵培養全民主動的互助意識。

“北京市對於健身房等運動場館,心臟驟停的高發地點,並沒有建議或要求配備AED裝置的規定。現在去健身房等運動場館鍛煉身體是許多人的日常習慣,人們在劇烈運動時,全身耗氧量增加、交感神經興奮、機體出汗和脫水導致體內電解質濃度發生變化,如果此時鍛煉者的心臟再有異常,就極易發生心臟驟停,導致運動猝死。

相關部門應進行論証,對健身房等運動場館,建議或要求配備AED裝置,同時組織場館工作人員進行相關的急救培訓,並且持証上崗。” ——北京市政協委員、中日友好醫院疼痛科主任樊碧發

院前急救

“想救不敢救”怕擔責 委員建議立法減輕施救者負擔

在今年的北京“兩會”上,有委員提到,目前公眾對心肺復蘇等急救知識欠缺,建議加強院前急救科普,讓急救知識進學校、進社區,將急救培訓納入志願者社區服務活動內容,從小學開始學習相關健康、急救知識,中學、大學以急救技能的培訓為主,讓國民的急救技能普及在真正意義上成為現實。

自救互救能力弱

委員建議讓院前急救科普、急救知識進學校、進社區,將急救培訓納入志願者社區服務活動內容

來自少數民族界別的委員、阜外醫院主任醫師敖虎山統計發現,我國每十秒鐘就有一人因為心血管疾病猝死,但由於公眾對心肺復蘇等急救知識的欠缺,這些患者錯失最后的機會。

來自醫藥衛生界別的委員、北京世紀壇醫院急診科主任王真說,我國心肺復蘇成功率僅有1%—2%,發達國家可以達到40%甚至50%,“原因之一就是大家不會救”。

不久前“江蘇監考教師猝死考場,學生無一人發現”的新聞讓來自教育界別的委員、北京二十一世紀幼兒園總園長朱敏頗受觸動,“令人震驚和心痛之余也折射出青少年急救常識匱乏、安全意識缺失、自救互救能力相對較弱的現狀”。

為此,多名委員建議讓急救知識走進校園和社區。

來自婦聯界別的委員、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安貞醫院全科醫療科主任王以新建議,讓院前急救科普、急救知識進學校、進社區,將急救培訓納入志願者社區服務活動內容,從小學開始學習相關健康、急救知識,中學、大學以急救技能的培訓為主,讓國民的急救技能普及在真正意義上成為現實。

朱敏提交了“關於加強中小學生急救知識普及工作”的提案。她指出,目前北京市中小學通過急救講座、活動展覽等形式普及急救知識,取得一定成效。但總體來說,中小學校急救知識技能培訓仍處於無固定課程、無系統內容、無固定教師的“三無”狀態。而發達國家早已將急救課程分階段納入中小學課程體系,公眾急救參與度是我國的10倍,成功率也大大增加。

朱敏建議,將急救課程納入中小學健康課程體系,並編寫符合中小學各年齡特點、認知規律的急救教程。分年齡段統一教材和課程標准,保障急救課程質量和實效性。通過豐富的課內外模擬體驗活動培養學生對急重症疾病的感性認識以及AED等常見急救設備的使用能力。

想救卻又不敢救

委員認為,應通過立法明確免責條款,打消施救者的后顧之憂,才能讓院前急救有效落到實處

多位委員指出,心肺復蘇成功率低的另一個原因在於很多人怕擔責,不敢上手施救。

“心肺復蘇並沒有那麼難,普通人經過培訓完全可以掌握,主要問題在於大家不敢做。”王真建議,通過立法打消施救者的后顧之憂。

記者注意到,2017年10月起生效的《民法總則》明確規定,“因自願實施緊急救助行為造成受助人損害的,救助人不承擔民事責任。”這也被稱為“好人法條款”。

不少地區已在探索“好人法”。2016年起上海在全國率先提出社會急救免責,明確規定“緊急現場救護行為受法律保護,對患者造成損害的,不承擔法律責任”。據媒體報道,擬於今年修訂的《廣州市社會急救醫療管理條例》,有望增加公眾參與現場急救免責條款。

值得一提的是,《北京市院前醫療急救服務條例》也對此作出規定:鼓勵具備醫療急救專業技能的個人在急救人員到達前,對急、危、重患者實施緊急現場救護,其緊急現場救護行為受法律保護。

朱敏建議,通過立法進一步明確相應的免責條款,“有法律保障,才有人在具備了急救知識和能力時,能第一時間沖上去救人,才能讓院前急救有效落到實處。”

除了立法保障,朱敏還建議,學校、企事業單位等制定急救應急預案,當學校或工作場所發生緊急情況時大家才能各司其職,在黃金時間挽救患者生命。

急救人才缺口大

委員建議,應加強急救專業人才培養,制定完善的培訓方案,有計劃有步驟地開展繼續教育培訓

作為院前急救的主力軍,急救醫生正面臨著人才流失的棘手問題。王真指出,目前急救醫生存在較大缺口。急救醫生工作強度大、晉升壓力大、受社會尊重度不夠,人才流失嚴重。

在1月11日的界別聯組會上,來自教育界別的委員吳彬也在發言中建議加強急救人才職業隊伍建設。吳彬經調研發現,急救隊伍存在人員不穩定、技術職稱低、工資待遇低等突出問題。

吳彬建議,加強院前急救人才培養,制定完善的培訓方案,有計劃有步驟地開展繼續教育培訓。同時,在市屬高等職業院校、中等衛生學校設置“院前急救”專業,加快北京院前急救需要的實用型人才補充速度。

吳彬還建議,增強院前急救人員職業認同感。進一步加大財政投入力度,提升院前急救人員整體薪酬水平,按照特殊行業標准發放工作性津貼。同時,改革職稱晉升標准,增加中、高級職稱數量,評定職稱時更加側重考評從業年限、職業素養和專業技能。

新京報記者 戴軒 吳嬌穎 許雯

(責編:孟竹、高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