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总工会是北京市工会组织的领导机关。1949年2月7日,在北平工人纪念“二七”大罢工26周年大会上,由长辛店铁路职工工会筹备委员会等30多个职工团体发起,成立了北平市职工总会筹备委员会,萧明任主任。1950年2月,北京市首届工会代表大会召开,正式成立了北京市总工会,中共北京市委书记彭真当选为第一任市总工会主席。
工会的主要职能是:工会组织和教育职工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行使民主权利,发挥国家主人翁的作用,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维护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工会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参加经济建设,努力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技术业务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