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啟動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轉化管理改革試點

人民網北京1月11日電 (董兆瑞)記者從北京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獲悉,日前,北京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聯合市教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及市衛生健康委制定了《關於開展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核心區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和醫療衛生機構職務科技成果轉化管理改革試點實施方案》(以下簡稱《試點方案》)。
北京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相關負責人表示,《試點方案》是為完善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和醫療衛生機構(以下簡稱“高校院所”)等職務科技成果轉化管理機制,促進科技成果落地轉化,助力北京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而制定。旨在探索建立高校院所職務科技成果轉化管理的新機制和新模式,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和做法,推動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度。
在試點范圍上,將選擇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核心區(海澱園)內北京市屬高校院所開展職務科技成果管理改革試點,同時鼓勵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其他區域內市屬高校院所及核心區內中央在京的高校院所根據實際情況,參照本方案開展試點工作。
在政策亮點上,一是建立了職務科技成果單列管理制度。建立區別於現有其他國有資產的管理模式,作為單獨資產進行管理。完善職務科技成果轉化審批制度,優化了職務科技成果轉化流程。
二是建立了職務科技成果貫通管理制度。允許和支持高校院所直接出資設立一級或二級公司,作為技術轉移機構的市場化運營主體,代表單位持有和管理職務科技成果,建立全流程的科技成果轉化工作體系。
三是完善了作價投資形成國有股權的管理機制。在考核科技成果轉化成效時,不以個別科技成果轉化項目的價格、收益等為標准,而以單位科技成果轉化綜合績效為主要標准。
四是明確了勤勉盡責等制度的相關要求。推動試點單位制定勤勉盡責實施細則,在沒有牟取非法利益的前提下,可以免除追究相關決策失誤和責任。解除相關人員的思想顧慮,提高科技成果轉化的積極性。
新聞鏈接:《試點方案》的主要內容
(一)建立職務科技成果資產的單列管理制度
支持試點單位建立職務科技成果資產的單列管理制度和監管機制。對職務科技成果資產的管理,從管理部門、管理流程、考核方式等多方面,區別於現有其他國有資產管理規定。以科技成果作價投資形成的國有股權無償劃轉、轉讓、損失核銷等處置事項,由各主管部門審批﹔如屬於市政府直接管理的單位,由本單位自行審批。
(二)建立職務科技成果資產貫通管理體系
支持試點單位依托專業化技術轉移機構設立全資的責任、權利、義務統一的一級或二級科技成果管理公司,作為本單位科技成果作價投資所形成股權的持股平台,並負責本單位職務科技成果資產和所形成股權的管理,實現職務科技成果從知識產權形態到形成股權階段的全流程貫通式管理。
(三)完善職務科技成果作價投資形成的國有股權管理制度
支持試點單位建立專門考核管理制度,對於科技成果作價入股所形成國有股權的保值增值,實施按年度、分類型、分階段的整體考核,不再單獨對特定科技成果轉化個案實施考核。已經履行勤勉盡責義務且沒有牟取非法利益仍發生投資虧損的,經單位主管部門審核后,不納入單位國有資產對外投資保值增值考核范圍,由財政部門按照相關規定予以資產處理。職務科技成果作價投資形成國有股權的處置收入留歸本單位使用,納入單位預算,單列管理,不上繳國庫,主要用於科學技術研究開發與成果轉化等相關工作。
(四)完善勤勉盡責制度
試點單位在依法履行勤勉盡責義務,嚴格執行集體決策、公示制度,沒有牟取非法利益的前提下,免於追究其在職務科技成果單列管理后因科技成果定價、自主決定資產評估、科技成果賦權、對外投資實施轉化活動等帶來的決策失誤責任。試點單位應當明確制定勤勉盡責事項的實施細則,將各級領導干部、科研人員在開展科技成果轉化工作中因缺乏經驗出現的失誤和錯誤,同明知故犯的違紀違法行為區分開來﹔把尚無明確限制的探索性試驗中的失誤和錯誤,同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違紀違法行為區分開來﹔把為推動發展的無意過失,同為謀取私利的違紀違法行為區分開來。
(五)加大科技成果轉化成效在相關考核評價體系中的權重
試點單位應當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轉化評價考核制度,將科技成果轉化業績作為科研人員崗位考核、職稱評審的重要指標,並將科技成果轉化業績作為下屬機構(院系)的績效考核重點內容。
(六)建立職務科技成果資產單列管理的監管機制
試點單位要加強對職務科技成果轉化的全過程管理,依據國家和北京市規定,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管理制度和監管機制,規范職務科技成果轉化相關工作。做好相關政策的落實,完善科技成果轉化、清產核資及退出的決策程序,確保職務科技成果轉化管理改革后,避免造成重大違法違紀違規風險及資產損失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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