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孫宏陽)按照交通運輸部統一部署,自5月6日起,本市調整了高速公路聯網收費ETC計費規則。ETC車輛的通行費金額按照“四舍五不入”取整(即尾數小於0.5元的部分舍去,尾數大於或等於0.5元不作處理)后,再九五折優惠后“四舍五入”精確到分。MTC車輛仍執行“四舍五入”取整到“元”計費規則。
據市交通委介紹,ETC車輛計費規則調整之前,收費金額為精確到分后再進行九五折優惠精確到分。根據調整后的計費規則,部分ETC車輛收費額先“四舍”再九五折優惠精確到分,較之調整前的計費規則,收費金額將有所降低。
同時,與MTC車輛“四舍五入”取整到“元”收費相比,ETC車輛收費先“四舍五不入”,再九五折優惠精確到“分”收費,收費金額將低於MTC車輛。此次計費規則的調整,可解決本市少數路段ETC收費直接精確到“分”時高於人工收費的問題,進一步降低市民通行部分路徑的出行成本。
計費規則調整前后對比表
計費規則
調整前:精確到分后再進行九五折優惠精確到分
調整后:“四舍”后再九五折優惠精確到分
“四舍”后收費金額下降舉例
調整前:小型車行駛6.9公裡,計費金額為6.9公裡×0.5元/公裡=3.45元,九五折優惠后收取3.28元
調整后:小型車行駛6.9公裡,計費金額為6.9公裡×0.5元/公裡=3.45元,“四舍”后為3元,九五折優惠后收取2.85元
“五不入”后收費金額不變舉例
調整前:小型車行駛7.1公裡,計費金額為7.1公裡×0.5元/公裡=3.55元,九五折優惠后收取3.37元
調整后:小型車行駛7.1公裡,計費金額為7.1公裡×0.5元/公裡=3.55元,“五不入”后仍為3.55元,九五折優惠后收取3.3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