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已自動扣除的1月2月社保繳費可申請退回

2020年02月13日16:55  來源:人民網-北京頻道
 

人民網北京2月13日電 (董兆瑞)今天下午,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聞發布會舉行,北京市人力社保局新聞發言人陸曉播表示,北京新開設了申請社保繳費退費通道,已自動扣除的1月2月社保費可申請退回。

據了解,為應對疫情影響,北京市制定了“將1月、2月應繳社會保險費期延長至3月底”的政策。而12日是社保繳納日,有的企業反映,由於選擇了銀行每月自動托收繳納社保費,因此銀行當天依然進行了社保扣款。如果急需這些緩繳資金用於度過難關,該如何辦理?

對此,陸曉播表示,我們也關注到,一些企業對銀行賬戶被自動扣繳社保費感到不解。為應對疫情,北京市制定出台了“將1月、2月應繳社會保險費征收期延長至3月底”的政策,就是明確, 1月、2月應當繳納的社保費,其征收的期限都可以延長到3月底,也就是寬限了這兩個月社保繳費的截止期。也就是說,企業可以根據自己情況,按時繳也行,延期到3月底繳也行。

有的企業昨天已經被自動扣繳了社保費,但是又確需這筆資金來周轉以渡過難關,怎麼辦?陸曉播表示,確需退費的企業,可以在2月17日后登錄“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台”,選擇新開設的“我要申請退回繳費”通道,按要求申請退回已扣繳社保費,我們將盡快的將這筆費用退回到參保單位的賬戶。

(責編:鮑聰穎、高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