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財政多措施精准支持疫情防控中的中小微企業

2020年02月13日10:57  來源:人民網-北京頻道
 

人民網北京2月13日電 近日北京市出台《北京市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響 促進中小微企業持續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16條措施中有10條涉及到財政部門,數量多、范圍廣,政策和資金支持力度大。

為確保“16條”真正落地見效,市財政局進一步會同相關部門印發一系列實施細則,從政策的內容、標准和程序等方面做了細致的考量,打通“最后一公裡”,打好財政系列政策工具的“組合拳”,從不同環節、領域、層面發力,構筑起更為精准、立體化的財政、金融、產業等政策協同體系,以切實有力的舉措減輕企業負擔,穩定企業發展。

停征3項行政事業性收費,為中小微企業切實減輕負擔

近年來,北京市認真貫徹落實中央減稅降費政策要求,加大對中小微企業收費基金的減免力度,2019年共取消、停征、減免了16個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項目,目前北京市已無自行設立的涉企收費項目。

為切實減輕疫情對中小微企業生產經營影響,市財政局全面梳理了本市在征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在地方權限范圍內,確定停征3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即:自2020年2月份起,對北京市中小微企業停征污水處理費﹔2月5日起,對北京市中小微企業停征佔道費、特種設備檢驗檢測費(包括鍋爐檢驗費、壓力容器檢驗費、壓力管道檢驗費、電梯檢驗費、起重機械檢驗費、客運索道檢驗費、大型游樂設施檢驗費、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檢驗收費)﹔已預收的相應收費應退還繳費人。

確定停征的3項行政事業性收費,覆蓋了受疫情影響嚴重的住宿和餐飲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等中小微企業,直接降低企業成本負擔。

提高政府採購市場份額,通過市場向中小微企業“讓利”

依據《北京市財政局 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轉發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印發政府採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的通知》(京財採購〔2012〕75號)的要求,預算單位應當預留本部門年度政府採購項目預算總額的30%以上,專門面向中小企業採購,其中,預留給小型和微型企業的比例不低於60%。

2月7日,市財政局印發《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加大政府採購支持中小微企業力度的通知》,要求各預算單位在滿足機構自身運轉和提供公共服務基本需求的前提下,應在原政策基礎上進一步加大對中小微企業的傾斜力度,提高面向中小微企業採購的金額和比例。

——單獨標識,優先選擇。

在“北京市政府採購協議供貨和定點服務綜合查詢平台”中加挂中型、小微型企業標識。面向中小微企業採購的項目,在政府採購系統立項時應勾選專門面向中小企業或小微企業標識。在組織採購活動時,應當在採購文件中注明該項目專門面向中小企業或小微企業採購。採購人執行協議供貨或定點採購時,原則上應優先選擇中小微企業供應商。

——價格扣除、聯合分包,降低參與“門檻”。

對於非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的項目,對小型和微型企業產品價格給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價格參與評審。鼓勵大中型企業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與小型、微型企業組成聯合體共同參加非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的政府採購活動。鼓勵採購人允許獲得政府採購合同的大型企業依法向中小微企業分包。

——關注現金流,削減參與成本。

鼓勵採購人在與中小微企業簽訂政府採購合同時,在履約保証金、付款方式、付款期限等方面給予適當支持。減免收取履約保証金、適當提高預付款比例。滿足合同約定支付條件的,採購人應當在收到發票后30日內按時足額支付採購資金。

通過讓渡政府採購的市場空間給中小微企業,有望進一步增加中小微企業的訂單量,提高企業的生存發展能力。

優化融資擔保服務,讓政府“有形的手”推動市場“無形的手”

2月7日,市財政局公布《北京市政府性擔保、再擔保機構名錄》,相關企業有融資需求可接洽政府性擔保再擔保機構,市財政局將會同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對擔保、再擔保機構在疫情期間提供的優化融資擔保服務進行獎勵。

獎勵條件為:

——為滿足對受疫情影響嚴重的中小微企業降低綜合費率0.5個百分點﹔

——對疫情期間提供生活服務保障的相關小微企業開展的擔保費率降至1.5%以下的融資擔保業務﹔

——對疫情防控相關小微企業開展的擔保費率降至1%以下的融資擔保業務。

目前北京市共有16家政府性擔保再擔保機構,融資在保余額400余億元,覆蓋近2萬家中小微企業。目前,全市16家機構平均綜合費率為2.23%、平均擔保費率為1.93%左右,在全國屬於較低水平。即便如此,在當前疫情防控的關鍵階段,市財政局以提供獎勵等資金支持的形式,積極鼓勵引導全市擔保機構特別是政府性擔保機構為普惠型小微企業提供融資擔保服務,進一步發揮其“分險、增信”功能、穩定器作用,解決中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支持首都中小微企業應對疫情、共渡難關。

多渠道補貼與返還,財政增支與企業共渡時艱

減免中小微租戶租金﹔補貼小微企業研發成本﹔對受疫情影響最為突出的文旅產業、餐飲服務業、滑冰滑雪場所、展會項目、出租行業等通過貼息、貼租等方式進行幫扶﹔對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給予貸款貼息支持﹔對符合條件的中關村創新型中小微企業給予貸款貼息以及債券、融資租賃費用補貼﹔實施援企穩崗政策,通過返還失業保險費、給予崗位培訓補貼等方式幫助受疫情影響較大企業﹔通過向用人單位發放崗位補貼、社會保險補貼的形式鼓勵用人單位招用本市登記失業人員和城鄉就業困難人員,促進就業困難群體就業……

每一項措施,都有財政部門的“影子”,或是主動讓渡資金給市場主體,以財政減收增支換取提振企業發展信心﹔或是發力於市場,通過發揮市場機制的效應讓利給企業。這些舉措,體現了財政部門堅決打好疫情防控阻擊戰的決心,也穩定了中小微企業的信心。

(責編:尹星雲、高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