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司法局:隱瞞傳染病區接觸史 最重判無期或死刑

2020年02月07日21:47  來源:人民網-北京頻道
 

人民網北京2月7日電(記者 鮑聰穎)2月7日下午,北京市政府新聞辦召開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聞發布會,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衛健委、西城區、北京市疾控中心等有關單位發布信息,並答記者問。

北京市司法局局長李富瑩表示,如果有人隱瞞湖北地區接觸史、隱瞞發熱等症狀,不回避反而主動與周邊人群接觸,可能會造成疫情傳播的。這種行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妨害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等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涉嫌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照《刑法》第114條、115條追究刑事責任,輕則可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重則可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責編:池夢蕊、鮑聰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