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劉歡)昨天,國家衛健委發布《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輕症患者首診隔離點觀察工作方案》,明確要求,設有發熱門診的醫療機構要在周邊就近選擇場所,作為首診隔離點,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輕症患者進行隔離觀察。
在醫療機構周邊設置首診隔離點,旨在加強對疑似病例輕症患者的規范管理,控制疫情的蔓延。依據方案,集中隔離對象主要包括首診醫療機構判斷為疑似病例輕症患者﹔有生活自理能力,年齡65周歲及以下﹔無呼吸系統、心血管系統等基礎性疾病及精神疾病﹔知情同意,自願前往。發熱門診醫療機構周邊設首診隔離點,原則上可步行前往。
隔離觀察期間,隔離觀察對象原則上應當單人單間居住,不得離開房間活動﹔房間應當具有良好的獨立通風條件,具有獨立衛生間﹔首診隔離點電梯應當具有容納急救轉運擔架條件﹔應當具備獨立的可封閉管理的醫療廢物暫存地﹔非隔離對象不得擅自進入首診隔離點。
隔離觀察對象視病情變化決定是否繼續進行觀察、轉診或者解除隔離。病情加重或出現其他突發病情時應當及時轉至首診的醫療機構﹔診斷為確診病例,應當及時送至定點醫療機構治療﹔經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確認后,符合解除隔離條件的觀察對象,應當立即離開首診隔離點,解除隔離或轉為居家醫學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