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潛伏期最長約14天

2020年01月24日08:20  來源:北京日報
 
原標題:新型肺炎潛伏期最長約14天

  本報記者 劉歡

  根據疫情形勢和研究進展,國家衛健委制定並發布《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二版)》《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監測方案(第二版)》等文件,明確定義“疑似病例”“確診病例”“聚集性病例”“密切接觸者”或“可疑暴露者”,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發現符合疑似病例、確診病例定義的患者時,應於2小時內網絡直報。

  疑似病例是指有發熱﹔具有肺炎影像學特征﹔發病早期白細胞總數正常或降低,或淋巴細胞計數減少三項臨床表現。同時具有“發病前14天內有武漢市旅行史或居住史”“發病前14天內曾接觸過來自武漢的發熱伴有呼吸道症狀的患者”“有聚集性發病或與確診病例有流行病學關聯”中任何一項流行病學史的患者。

  疑似病例具備“呼吸道標本或血液標本實時熒光RT-PCR檢測新型冠狀病毒核酸陽性”“病毒基因測序,與已知的新型冠狀病毒高度同源”中的一項病原學証據,即為確診病例。

  疑似聚集性病例指14天內在小范圍(如一個家庭、一個工地、一個單位等)發現1例確診病例,並同時發現1例及以上發熱呼吸道感染病例的情形。在此基礎上,發現2例及以上確診病例,且病例間可能存在因密切接觸導致的人際傳播的可能性或因共同暴露而感染的可能性,判定為聚集性病例。

  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發現符合疑似病例、確診病例定義的患者時,應於2小時內進行網絡直報。疾控機構在接到報告后應立即調查核實,於2小時內通過網絡完成報告信息的三級確認審核。

  基於目前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認識,疾病的潛伏期最長約為14天,病例存在人傳人情況,參照SARS和MERS的防控經驗判斷,潛伏期可能無傳染性。文件要求對確診病例的密切接觸者或可疑暴露者進行醫學觀察。採取居家或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無法居家隔離醫學觀察的密切接觸者,可安排集中隔離觀察。醫學觀察期限為自最后一次與病例發生無有效防護的接觸或可疑暴露后14天。

  居家醫學觀察對象應相對獨立居住,盡可能減少與共同居住人員的接觸,原則上不得外出。如果必須外出,經醫學觀察管理人員批准后方可,並要佩戴一次性外科口罩,避免去人群密集場所。醫學觀察期間出現發熱、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狀,如發熱、咳嗽、氣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狀者,則立即向當地的衛生健康部門報告,並按規定送定點醫療機構診治,採集標本開展實驗室檢測與排查工作。醫學觀察期滿時,如未出現上述症狀,解除醫學觀察。

(責編:董兆瑞、高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