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運行三年以上 博物館可申請評級

2020年01月21日08:08  來源:北京青年報
 
原標題:正常運行三年以上 博物館可申請評級

  本報訊(記者 趙婷婷)國家文物局昨日公布了新修訂的《博物館定級評估辦法》及《博物館定級評估標准》。新《辦法》及《標准》降低了博物館初次申請評級的“門檻”,並減少了博物館評級的“硬件”限制。今后,凡經省級文物行政部門備案、正常運行36個月以上的各類博物館,均可申請參加定級評估。

  與舊版《辦法》相比,新《辦法》取消了關於“一、二、三級博物館佔全國博物館數量比例分別控制在3%、6%、9%”的限定,放開了“初次申請定級評估的博物館,可申請不高於二級的博物館等級”的限制。

  新版《辦法》還減少了評估工作層級和環節設置,取消了原先“評估委員會”的設定,進一步明確了權責,減輕了地方文物行政部門、博物館行業組織和博物館的負擔。評估管理方面,新版《辦法》要求中國博物館協會強化自律,將博物館定級評估情況及相關資料在網站上公布,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新版《標准》共設有綜合管理與基礎設施、藏品管理與科學研究、影響力與社會服務3個一級評估指標,其下分設13個二級指標、78個三級指標以及15個加分項。

  考慮到廣大市縣級基層博物館以及數量眾多的行業博物館、革命紀念館、考古遺址和古建類博物館的客觀實際及其在我國博物館體系中的重要作用,新版《標准》適當降低藏品總量、開放時長和年觀眾量等硬性指標要求,取消“一票否決”設計,不以藏品多寡等作為衡量博物館質量高低的核心標准,把更多的博物館納入定級評估體系,引導促進全國博物館同步發展。同時完善了學術研究、青少年教育、志願者服務、社區活動等“軟件”指標要求,推動博物館更好地實現為社會及社會發展服務的職能。

  新版《標准》鼓勵優秀博物館發揮各自的特點和優勢,通過改革創新,實現高品質、特色化、差異化發展。針對行業博物館、非國有博物館,在建立理事會制度、落實法人財產權、推動信息資源公開、規范征藏活動、完善展覽服務等內容中,量身定制考察指標。

  我國現行的博物館定級評估體系始於2008年。10年來,國家文物局、中國博物館協會先后組織開展了3輪博物館定級評估工作,累計評出國家一級博物館130家、國家二級博物館286家、國家三級博物館439家,合計855家,佔全國博物館總數16%。

(責編:鮑聰穎、高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