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五屆人大三次會議閉幕 7件法規案交市人大有關專委會審議

表決通過《北京市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污染防治條例》

2020年01月18日09:30  來源:新京報
 
原標題:7件法規案交市人大有關專委會審議

  昨日,北京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第四次全體會,表決關於北京市人民政府工作報告的決議。新京報記者 侯少卿 攝

  新京報訊 北京市十五屆人大三次會議昨天上午閉幕。大會表決通過《北京市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污染防治條例》,表決通過關於北京市人民政府工作報告的決議等多項決議。

  代表提出議案194件

  記者從市十五屆人大三次會議議案審查委員會了解到,從大會開幕,到大會主席團第一次會議決定的代表提出議案截止時間,議案審查委員會共收到代表提出的議案194件。其中,代表團提出的議案18件,十名以上代表聯名提出的議案176件。

  按照議案內容分類,城市建設管理方面的48件﹔財政經濟方面的47件﹔教育、科技、文化、衛生方面的27件﹔農業、農村和農民方面的22件﹔民族宗教僑務外事方面的20件﹔社會建設方面的16件﹔監察和司法方面的13件﹔其他方面的1件。

  議案審查委員會綜合分析代表提出的194件議案,認為其中內容比較集中、針對性強、社會關切度高的四個方面,應給予高度關注,分別是代表提出的法規案7件,以及優化營商環境、鄉村產業振興、健全養老長期護理保障體系。

  三項議案交市政府辦理

  議案審查委員會建議,對於代表提出的7件法規案,交市人大有關專門委員會審議,向市人大常委會提出審議結果的報告由市人大常委會審議﹔對於內容比較集中且針對性強、社會關切度高的優化營商環境、振興鄉村產業、健全養老長期護理保障體系問題,可歸納合並為三項議案,交市人民政府辦理,由市人大常委會審議。

  另外,代表們對城市精細化管理、華僑創新創業、中小學配餐等問題也比較關注,但議案數量相對較少,具體內容較為分散,建議這些問題不列為議案,轉為建議、批評和意見,按照法定程序辦理。

  記者了解到,交市人民政府辦理,由市人大常委會審議的34件,合並為三項議案。分別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續優化營商環境﹔深入推進都市現代農業發展,促進鄉村產業振興﹔加強養老服務隊伍建設,健全長期護理保障體系。

  另外,作為建議、批評和意見的有153件,按照法定程序研究辦理。

  關注

  北京市十五屆人大三次會議審議通過《北京市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污染防治條例》,對於機動車,尤其是重型柴油車排放監管提供了依據。

  重型柴油車等應安裝排放車載終端

  《北京市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污染防治條例》要求,在北京銷售的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的發動機、污染控制裝置、車載排放診斷系統、遠程排放管理車載終端等設備和裝置應當符合相關環保標准。

  在北京銷售的重型柴油車、重型燃氣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應當按照相關環保標准安裝遠程排放管理車載終端。

  在北京注冊登記的重型柴油車、重型燃氣車和在用的非道路移動機械,以及長期在本市行政區域內行駛的外埠重型柴油車、重型燃氣車,應當按照規定安裝遠程排放管理車載終端,並與市生態環境部門聯網。

  生產企業及零部件廠商應當配合開展在用重型柴油車、重型燃氣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安裝遠程排放管理車載終端。

  北京在用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的所有人、駕駛人或者使用人,應當確保裝載的污染控制裝置、車載排放診斷系統、遠程排放管理車載終端等設備和裝置的正常使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擾遠程排放管理系統的功能﹔不得擅自刪除、修改遠程排放管理系統中存儲、處理、傳輸的數據。

  《條例》明確,在北京行政區域內道路上行駛的機動車或者使用的非道路移動機械應當符合相關排放標准。

  外埠車輛在本市有不符合相關排放標准記錄的,應當經復檢合格后,方可進入北京行政區域內的道路行駛。

  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對具備遠程排放管理功能的重型柴油車、重型燃氣車進行定期檢驗時,應當檢查遠程排放管理車載終端的聯網情況,遠程排放管理車載終端無法聯網或者不正常運行的,機動車排放定期檢驗時不予通過檢驗。

  《條例》還提到,如果機動車所有人或者駕駛人沒有在規定時間內對排放檢驗不合格的機動車進行維修並復檢,又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機動車所有人或者駕駛人處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可以暫扣機動車行駛証。

  焦點

  《北京市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污染防治條例》將於5月1日起施行,京津冀三地協同立法,在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建立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污染聯合防治協調機制。目前北京排放超標車輛“黑名單”數據庫已有超標車輛20.5萬輛。

  表決稿共作26處修改

  市人大常委會法制辦公室主任王榮梅介紹,在市十五屆人大三次會議期間,代表們在審議時提出的意見,主要集中在加強源頭防范,嚴格執行排放污染防治標准,強化政府部門執法協同與協作,推動車輛使用、檢驗維修、油品供應等各環節綜合治理,加強京津冀區域協同,嚴格落實法律責任等方面。最后通過的表決稿共作了26處修改,涉及條例的22個條文。

  比如,草案修改稿第三十二條提出,“本市與天津市、河北省共同實行非道路移動機械使用登記管理制度,建立統一登記管理系統”。有代表提出,目前北京在實際工作中已開始使用非道路移動機械監管平台,法制委員會經研究認為,建議將“建立”修改為“使用”。

  一些建議也沒有採納。草案修改稿第十三條規定:“有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車載排放診斷系統不符合相關標准的,應當通知生產企業限期查找原因”,有的代表提出,同一型號機動車中百分之三十的不良率有些偏高,建議降低這一比例。法制委員會經研究認為,百分之三十的比例出自《重型柴油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六階段)》,有國家標准作為依據,因此不作修改。

  京津冀三地協同立法

  記者發現,條例提到了京津冀三地協同立法,在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建立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污染聯合防治協調機制。

  主要內容是,按照統一規劃、統一標准、統一監測、統一防治措施的要求開展聯合防治﹔通過區域會商、信息共享、聯合執法等方式加強工作協作﹔建立新車抽檢抽查協同機制,對新生產、銷售的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的大氣污染物排放狀況進行監督檢查﹔共同實行非道路移動機械使用登記管理制度,加強非道路移動機械使用監管。

  市人大常委會城建環保辦主任郝志蘭介紹,對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等移動源排放的污染治理,是京津冀協同治理大氣污染的一項重要內容,三地制定相對統一的規范,有利於推動實現生態環境協同治理。為此,條例設專章規定開展區域聯合防治、區域會商、聯合執法、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建立新車抽檢機制、共同實行非道路移動機械使用登記等措施。

  研發機動車排放監管APP

  北京市生態環境局副局長於建華表示,從當前本市大氣主要污染物PM2.5來源看,本地來源中移動源污染排放佔比最大,達45%,在移動源當中柴油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佔比達64%。

  據介紹,北京市六次提前實施國家車輛排放標准,今年1月1日,已經全面實施國六(B)標准﹔同時,運用交通管控和經濟鼓勵等措施淘汰高排放老舊車、持續推廣使用新能源車等。

  “北京市是全國唯一添加清淨劑的城市,用於有效清除發動機燃燒產生的積碳。”於建華說,北京市五次提前實施地方油品標准,率先對全市1462個加油站、38座儲油庫和1026輛油罐車開展了油氣回收治理。

  於建華介紹,北京研發了全國第一款用於機動車排放監管的執法APP,可自動統計、分析執法數據。同時,APP可自動將排放超標車輛納入“黑名單”數據庫,截至目前,“黑名單”數據庫內超標車輛20.5萬輛。

  同時,北京還搭建了全國首個重型柴油車排放在線監控示范平台,實時監控聯網的重型車污染控制裝置狀況、排放數據、尿素添加情況等數據,可及時發現超標排放車輛,要求車主盡早維修治理。目前,已有2.8萬輛車安裝了遠程排放管理車載終端並與平台聯網。

  本版採寫 新京報記者 李玉坤

(責編:孟竹、高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