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1月16日電(董兆瑞) 北京市十五屆人大三次會議召開期間,院前急救相關問題受到了不少代表的關注。去年11月底,北京市地鐵2號線一男性乘客因突發心臟病不幸離世的消息,讓公共場所布設AED(自動體外除顫器)成為不少市民關注的熱點。北京市人大代表孟令悅建議,在人流密集的公共場所合理布設AED,同時,通過立法、納入義務教育等方式加強院前急救知識的普及。
孟令悅介紹,AED可以診斷特定的心律失常,並且給予電擊除顫,是可被非專業人員使用的用於搶救心臟驟停患者的醫療設備,可以說是一種“傻瓜急救設備”。“在患者突發心源性猝死后,20-30秒內使用AED,救活率幾乎為100%,在3-5分鐘內使用,救活率可達90%。”孟令悅說,“但是AED在我國的普及主要存在配置不足、急救知識普及度不高、施救者權益缺乏法律保護三個現實問題。”
他介紹,近幾年北京市已經加大力度布設AED裝置,但相比歐美發達國家來說,每10萬人的擁有率還很低。因此他建議有關部門應加大財政支持,在人流密集的公共場所如地鐵、商場、學校、火車站等合理布設AED裝置,同時加強AED的使用培訓。
“我注意到,首都機場T1、T2、T3航站樓共布設69台AED,大興機場布設39台,但是都沒有明顯的中文標識告訴乘客AED是什麼,在哪裡。”孟令悅說。因此他建議有關部門加強AED的宣傳工作,可以通過在地鐵、公交車的屏幕上反復播放AED宣傳片,加強市民的認知,普及設備的使用。
“設備有了,也很容易操作,但是有些人還不敢去使用,還有很多顧慮,怕自己擔責。我們應該讓更多人知道,救人是不用擔責的,也希望救人反被起訴的情況不要再發生。”孟令悅說,除了完善立法保護搶救實施者權益,對搶救實施者予以免責保護,也建議設立相關獎勵機制,在適當的情況下獎勵搶救實施者,鼓勵培養全民主動的互助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