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協全會首辦提案交辦協商會 一塊小屏引4部門協商40分鐘

2020年01月15日09:23  來源:北京日報
 
原標題:一塊小屏引4部門現場協商40分鐘

討論時,各抒己見,甚至有點“火藥味”﹔領任務時,沒人往后退,都主動往前半步﹔散會時,寫提案的市政協委員,解決問題的各委辦局相關負責人都鼓掌表達滿意。

昨天中午飯點兒,市政協十三屆三次會議提案交辦協商會召開。圍繞著電梯裡的廣告屏話題,市政協委員和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市場監管局、市特種設備檢測中心的相關領導現場協商。市政協副主席劉忠范說,這是首次在全會期間舉辦提案交辦協商會,目的是搭建提、辦、復三方協調平台,研究分析具體提案交辦工作,增進共識,把提案征准落實。

第一次會,第一件提案標題是《關於統一規范化電梯內廣告投放的提案》。寫提案的是來自無黨派界別的市政協委員王劍男。他說,各小區、商場、各樓宇內都已經普及了電梯內廣告,包括電梯外也安裝了各類廣告欄及顯示屏。但是投放的廣告也帶來了相關的聲、光污染。提案中描述“大量廣告商為了在短時間內最大限度地吸引眼球,多採用明亮色彩,以及洗腦般重復廣告語口號輪番轟炸”“原本狹小的電梯空間內,耳邊卻回蕩著單一廣告語,刺目的亮色映入眼帘。”王劍男直言,這種強迫式的廣告灌輸,電梯裡的我沒有“權利”拒絕。

小區的業主也同物業展開“斗爭”。裝不裝廣告,是否需要先征得業主委員會的同意﹔廣告收入的用途是否應該向業主公示,或干脆應該由業主收取廣告收入……一連串的問題應運而生。王劍男說,有些話題甚至已經訴至公堂,在社會上引起反響,但至今也沒有一個定數。

這個困擾著很多普通人的小問題,也因其普遍性被選為首次提案交辦協商會的“主角”。市政協提案委員會副主任張亞芹說,它是基於城市治理精細化的內容。“是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小事情,也是煩心事,但小事兒積累就會變成大事兒。所以從政協提案委角度,從提高群眾滿意度和宜居性角度看,這都是一件好提案。”

“寫得太好了!”市政協委員歐陽繼華是一名律師,他自己也曾遇到過類似的困擾。他從法律層面剖析這件提案並給出建議,“光線特別強烈,聲音在密閉空間內特別吵,這也是一種侵犯權利,所以這件提案在交辦的時候是多個部門。因此在辦理過程中要跟交辦部門進一步協商,提出更多細化的建議和措施。”“我還希望對於委員的提案不要過於‘苛求’,希望相關部門以這個提案為契機,完善標准,對於存在侵權違法的行為堅決糾錯。”

委員們點贊,提案辦理時涉及的4部門相關負責人也都豎起大拇哥。市住建委物業管理處處長於雷說, 電梯內是否適合開展廣告活動,新媒體音響燈光效果的標准,誰來定,這些都需要進一步確定。市市場監管局副巡視員於爽開門見山:“提案很好。去年我們加大了對電梯廣告內容的查處力度,對這類問題我們會及時跟進。”

“落實”“研究出台新措施”成為三家委辦局相關負責人發言的關鍵詞。市生態環境局巡視員高政說:“將在市裡統一的籌劃下,協助做好我們本職的工作。”

一輪交鋒暫停,第二輪緊鑼密鼓。

“在辦理過程當中它不是一事一議,而是通過一個提案的辦理解決這一類的問題”“我覺得這是一隻很好的‘麻雀’,各方領導、相關的職能部門和委員都坐在一起來分析和研究,大家增進共識,目的是為了更好地解決問題”……市政府辦公廳巡視員王琛說,各政府部門辦好建議提案,是職責所在。這件提案綜合性很強,內容有交叉,各個部門要攜起手來共同辦好這件事,注重部門間和委員間的溝通。

王琛頓了頓,高聲說:“提案交得一定要准,辦得一定要實,效果才能好。”

一塊小屏幕引發的提案交辦協商會開了足有40分鐘,在一陣熱烈掌聲中結束。

(責編:孟竹、高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