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五屆人大三次會議第二次全會:今年將制定優化營商環境條例

李偉作常委會工作報告

2020年01月15日07:24  來源:北京青年報
 
原標題:今年將制定優化營商環境條例

  本報訊(記者 李澤偉)昨天上午,市十五屆人大三次會議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李偉作《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報告總結了去年的工作,列出了今年的任務,將制定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制定物業管理條例、文明行為促進條例、戶外廣告牌匾標識和標語宣傳品管理條例,制定中醫藥條例、醫院安全秩序保障條例等。

  報告回顧了過去一年的主要工作。一年來,市人大共召開常委會會議7次、審議議題68項,制定街道辦事處條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條例,修訂城鄉規劃條例,修改實施殘疾人保障法辦法、生活垃圾管理條例,分兩批打包修改法規19件,廢止法規2件,聽取和審議“一府兩院”專項工作報告11項,聽取和審議計劃預算報告6項,開展執法檢查2項、專題詢問2項,作出決議決定7件,任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582人次。

  報告提到,在立法方面,把修訂城鄉規劃條例擺在立法計劃優先位置。對修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進行了立項論証,推進中軸線文化遺產保護立法。街道辦事處條例明確將黨的領導寫入具體條文,固化了黨建引領“街鄉吹哨、部門報到”和接訴即辦的創新經驗。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條例創制性規定了高校院所可將職務科技成果知識產權全部或部分給予完成人。修改后的生活垃圾管理條例全面推行總量控制、強制分類制度,限制一次性用品使用,對個人違規投放和企業混裝混運加大處罰力度。大力推進“開門立法”,就修改生活垃圾管理條例開展“萬名代表下基層,全民參與修條例”活動,擔任市人大代表的全部27名市領導率先行動,1.2萬名各級人大代表深入基層直接聽取24萬多名市民的意見和建議。

  2020年五大任務

  優化營商環境

  制定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地方金融監督管理條例

  報告提到,今年的任務包括聚焦優化營商環境,推動首都經濟高質量發展。

  以構建高質量發展制度體系和開放型經濟新格局為重點,制定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地方金融監督管理條例,修改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條例﹔對制定大數據條例、修改經濟技術開發區條例、實施種子法辦法進行立項論証,對修改審計條例、招投標條例開展立法調研,對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條例開展立法后評估。

  就優化營商環境、服務業擴大開放、第四次經濟普查、鄉村產業發展、知識產權審判聽取和審議專項工作報告,就有關議題組織專題詢問等。

  超大城市治理

  制定物業管理條例、文明行為促進條例

  著眼超大城市治理,推動完善首都治理體系。

  以推動健全精治共治法治的城市管理體制機制為統領,制定物業管理條例、文明行為促進條例、司法鑒定管理條例、戶外廣告牌匾標識和標語宣傳品管理條例,修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宗教事務條例、志願服務促進條例,修改實施保密法若干規定,對制定社會信用條例、修改測繪條例進行立項論証,對制定地下空間管理條例開展立法調研。

  在監督城市總規實施的同時,專題審議城市副中心控制性詳細規劃實施情況的報告。檢查街道辦事處條例、生活垃圾管理條例等涉及基層治理重要法規的實施情況。

  生態城市建設

  制定危險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條例

  圍繞生態城市建設,推動守好首都綠水青山。按照健全首都生態文明制度體系的要求,制定危險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條例、野生動物保護條例、生態涵養區生態保護與綠色發展條例,對土壤污染防治條例開展立法調研。審議本市年度環境狀況和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報告。待大會審議通過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污染防治條例后,採取京津冀三地人大協同監督的方式開展聯合執法檢查。

  推動保障和改善民生

  制定醫院安全秩序保障條例

  回應群眾關心關注,推動保障和改善民生。圍繞市民群眾“七有”要求、“五性”需求,重點就普惠性、基礎性、兜底性民生建設開展立法監督。制定中醫藥條例、醫院安全秩序保障條例,修改燃氣管理條例,對制定住房租賃條例、單用途預付卡消費條例、禁毒條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條例,修改安全生產條例、未成年人保護條例開展立項論証,對學前教育、公共文化服務保障等項目開展立法調研,加強民生立法項目儲備。

  提升常委會履職能力水平

  完善開門立法工作機制

  探索創新方式方法,提升常委會履職能力水平。突出制度建設和制度執行,不斷完善組織制度、工作制度、議事規則和機制程序。完善提前介入、專班推進和“萬名代表下基層”的“開門立法”工作機制,用好高校立法資源。

  文/本報記者 李澤偉

(責編:孟竹、高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