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梯廣告擾民 委員建議就屏幕照度、聲音大小等制定標准

2020年01月14日17:24  來源:新京報
 
原標題:電梯廣告擾民,委員建議就屏幕照度、聲音大小等制定標准

  新京報快訊(記者 許雯)電梯樓宇循環播放的電視廣告,讓不少市民不堪其擾。市政協委員、中國國家話劇院導演王劍男建議,就密閉空間內廣告投放的形式、屏幕照度、聲音大小制定標准。

  市政協委員、中國國家話劇院導演王劍男。攝/新京報記者 王貴彬

  王劍男觀察發現,如今小區、商場、各樓宇內電梯廣告密布,但大量廣告商為了在短時間內最大限度的吸引眼球,多採用明亮色彩以及洗腦般重復的廣告語口號輪番轟炸。

  “原本狹小的電梯空間內,耳邊卻回蕩著單一重復的廣告語,刺目的亮色映入眼帘。這種強迫式的廣告灌輸,並非每個人都願意接受,但是電梯這個特殊的狹小密閉空間,卻剝奪了人拒絕接受這種信息的權利。此外,電梯外廣告也裝進了居民樓,住在一層的住戶往往因為廣告播放的音量過大而受到騷擾。”王劍男說。

  王劍男指出,目前對於多媒體設備的光污染、聲污染,還沒有可量化的恆定標准,而且物業部門對於電梯及電梯間公攤面積的使用權,尚未形成大眾廣泛認知的准則,“小區裝廣告是否需要先征得業主委員會的同意?廣告收入的用途是否應該向業主公示,或干脆應該由業主收取廣告收入?”

  為此,王劍男建議,希望有關部門進行研討,對於密閉空間內廣告投放制定關於內容、形式、設備種類、屏幕照度、聲音大小的核定標准,並形成規定。他還建議,法律部門對是否引入廣告投放等相關權益進行法律解釋,並積極宣傳推廣相關知識,使廣大業主了解自己的權利,廣大物業管理部門明晰自己的權限。

(責編:孟竹、高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