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檢測公安處罰 北京擬對超標排放車輛上路嚴懲重罰

2020年01月14日10:16  來源:人民網-北京頻道
 

人民網北京1月14日電 北京市十五屆人大三次會議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北京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張清作關於《北京市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污染防治條例(草案)》的說明。

張清介紹,超標排放車輛由於超標上路行駛的違法成本低,導致車輛超標受到處罰后未經維修復檢仍舊上路行駛的現象較為普遍﹔同時,當前柴油車排放超標及重復上路行駛的情況大量存在,與重點用車單位相關負責人重視不夠有關。為此,條例作出了閉環管理的制度設計,健全了“環保檢測、公安處罰”的執法模式,通過嚴懲重罰,震懾超標排放車輛上道路行駛的違法行為,督促企業相關責任人員落實主體責任。

一是設定超標車輛限期維修復檢制度,對逾期未按照規定進行維修並復檢合格,又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行為,設定了較為嚴厲的處罰﹔二是規定公安交管部門進行監督檢查時,生態環境部門進行檢測並出具檢測結果﹔三是追究重點用車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四是通過信用懲戒、強制執行、公益訴訟等措施,全方位加強對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排放的剛性約束。

(責編:鮑聰穎、高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