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将推第二批告知承诺制证明目录 11项政务事项不用开证明

2021年04月09日07:56  来源:北京青年报
 
原标题:11项政务事项将不用开证明

  本报讯(记者 李泽伟)市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日前发布,本市将推出第二批告知承诺制证明目录,11项证明可以选择告知承诺的方式办理。此外,5项办事证明直接取消,3项证明将通过政府部门之间信息共享获取信息,不再需要办事人开具,2项可提交相关凭证代替证明。

  今年2月,本市印发《全面推行证明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在公布保留的51项证明中最大限度推行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首批17项证明可以选择告知承诺的方式办理。此次推出的第二批共11项证明,涉及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市住建委等6个证明索要部门。具体来说,11个事项和市民生活息息相关,以往居民申请保障房备案资格时,需提交家庭成员工作单位开具的收入和住房证明,今后可以申请告知承诺制了。此外,市民申请法律援助时,需提交的现住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开具的经济困难证明,也可以不再出具。

  市政务服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在保留原有办理方式的基础上,增加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如果办事人愿意承诺,同时又符合办理的条件标准,则可以通过告知承诺制办理;如办事人不愿意,或不符合办理的条件标准,则仍可以通过原有方式开具证明。

  同时,本市还将再取消5项办事证明,因为设定依据已经调整,不再实施。市政务服务局相关负责人举例介绍,比如外资企业投资方申请外资企业设立及变更时,不再需要提交境内外金融机构开具的资信证明;申请从事拍卖业务许可时,也不用开具投资各方的银行资信证明。

  还有3项证明不再需要“群众来回跑”。比如,不动产权利人因姓名、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身份证号码变化,申请不动产变更登记时,以前总要提交身份证明变更批准、登记或备案部门开具的身份变更证明,可能要跑公安、市场监管部门等。今后将通过政府部门之间信息共享获取信息,不再需要办事人开具。

  此外,2项证明则采取增加证明办理方式,意味着办事人能提交相关凭证代替证明也行。其中,在京寄住或借住他人房屋的个人,申请办理居住卡时,如若提交房屋产权证和房主手写的寄住或借住凭证,公安部门就不能再索要房屋所有人或户主开具的寄住或借住证明。居住在学校、医院、研究所等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个人,申请办理居住卡,如若提交有单位人事或保卫部门公章的在住凭证,比如入住通知单、宿舍分配单等,也不再需要单位人事或保卫部门开具的居住证明。

  据悉,第二批告知承诺制证明和清理规范证明将于5月20日之前公布实施,其中有2项将于8月底之前施行。

(责编:孟竹、鲍聪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