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解丽)昨日,北京市社保中心发布《关于做好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自愿暂缓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凡在本市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如确有困难,可自愿暂缓缴纳今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对上述参保人,如确需暂缓缴纳今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可在2020年8月至2021年1月期间,在每月1日至5日,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beijing.gov.cn)、“北京人社”App和“北京人社”微信公众号,自愿选择暂缓缴纳当月及以后每月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且只需选择一次,系统会自动将参保人缓缴时间延续至年底,无需每月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