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范俊生)7月1日,《北京市公共场所外语标识管理规定》正式施行。这是本市首部规范公共场所外语标识使用与管理工作的政府规章,将为深入推进国际交往中心功能建设,提升城市国际化服务水平提供依据。
《规定》共20条,重点明确了外语标识的设置范围、设置使用外语标识的文字要求、外语标识管理体制和部门间执法协调配合机制、政府需提供的服务以及相关法律责任。强调了“谁设置、谁负责”的基本原则和应当设置、使用外语标识的六类公共场所。目前,市政府外办已经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并向社会公布了应当设置外语标识的公共场所目录和信息种类。
据介绍,本市一直以来都高度重视外语标识规范化工作,2001年北京申奥成功后,市政府成立规范公共场所英语标识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专家顾问团,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规范外语标识工作。2006年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公共场所双语标识英文译法》系列地方标准。
《规定》的施行,标志着本市规范外语标识工作进一步走上法治化轨道,既是政府依法履行基本公共服务职能的既定内容,也是解决外语标识错用滥用、优化城市语言环境的现实需要。下一步,外事部门将在提供疑难复杂译写专业咨询、支持开展志愿服务、设立网络查询平台等方面提供便利服务,会同有关部门加大管理监测和执法力度,推进《规定》实施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