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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自行車三年過渡期本月底結束 部分“合規”電動車卻拿不到牌照

2021年10月12日09:10 | 來源:北京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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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電動自行車上不了牌該咋辦?

  《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於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並設置三年過渡期,過渡期滿后,不符合規定的電動自行車不得上道路行駛。否則有關部門將依法扣車,並對駕駛人處1000元罰款。

  車輛明明符合新國標,卻未在北京市的電動自行車產品名錄內﹔合格証丟失,電動車企業卻以時間過早為由拒絕補辦合格証……近期北京青年報記者不斷接到市民類似的反映,問題到底出在哪裡?

  疑問1

  車輛不在“北京名錄”換不了正式牌照?

  北京市朝陽區的姜先生告訴北青報記者,2017年年底,他從線下門店花費3800元購買了一輛新日牌電動自行車,生產日期在2017年6月30日。

  “買車時,就已經聽說有新國標的說法了,還特意咨詢了商家。”姜先生說,自己特意挑選了這輛有腳踏板、低車速,總重小於55Kg的電動自行車。由於當時隻公布了北京電動自行車部分產品目錄,姜先生先給自己的電動自行車上了一張臨時的“黃牌”,想著“日后目錄更新了,再換成正式牌照”。

  之后在浙江省、江蘇省、廣西壯族自治區和海南省等地的“電動自行車產品目錄”裡,姜先生都看到了自己的電動自行車型號,可唯獨“北京目錄”裡沒有記載。

  “去年新換的電瓶,我去店裡問過,我這輛車回收的話,隻值300塊錢。”姜先生不解,新國標是一種國家標准,每個城市之間為什麼存在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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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場監管局:地方名錄由企業自行申報

  對此,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介紹,對於電動自行車,新國標對車輛的最高車速(Km/h)、整車質量(含蓄電池)(Kg)、電動機額定連續輸出功率(W)和電池類型都有嚴格的規定,雖然每個城市都會出台自己的名錄,但隻要符合新國標標准的電動車都可以被納入名錄,且名錄不斷更新。

  對於同一個產品在其他城市有錄入,在另一個城市卻沒有的問題,工作人員透露,在有關部門審核前還有一個必需的步驟,就是廠家主動向有關部門提起申報。

  他說,由於各大品牌商業定位不同,不排除有些品牌會優先申報在某個城市銷售佔比較大的車輛型號。像姜先生這種情況,可以向廠家提出申請,由廠家主動申報。

  疑問2

  車輛被載入名錄 合格証卻丟失怎麼辦?

  關於北京市電動自行車預約上牌,電動自行車除了被列入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的電動自行車產品名錄外,電動自行車車主的身份信息及電動自行車合格証也是必備條件。

  東城交通支隊天壇大隊非機動車登記站站長張克祥向北青報記者解釋,電動自行車的合格証就等同於機動車的行駛証,上面也有車架號,民警可以通過上面的數據確認車輛身份及判斷車輛是否經過改裝、加裝。

  可北京市石景山區的孫先生卻因為丟失了合格証,廠家又拒絕補辦的情況而犯了難。

  孫先生說,他在2018年秋天,購買了一輛型號為TDR1003Z的愛瑪電動車,作為平時接送孩子用。由於當時該車型並未錄入名錄,便上了個臨時的黃色牌照。

  三年過渡期將近,他在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官網再次查詢名錄時,發現該車型已被列入第40批名錄。

  正當孫先生准備上牌時,發現合格証已經丟失了。他便聯系愛瑪電動車官方,希望能夠配合補辦。“可他們就讓我去找線下購買的代理商解決,時間過去三年了,代理商都不干了,讓我去哪兒找人?難道挺好的車就讓我報廢了?”孫先生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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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產企業:老車型不符新規定

  合格証不予補辦

  北青報記者致電愛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員表示,2019年4月15日起新的《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正式實施。在此之前生產的電動車不在新國標范圍,故不予補辦合格証。

  “明明在政府制定的名錄裡,憑什麼廠家就以一個日期認定車型不是新國標呢?”對於孫先生的疑問,北青報記者再次聯系到愛瑪電動車負責產品生產的工作人員,她表示並非企業實行“小門檻”,而是由於2019年4月15日以前生產的電動自行車大部分屬於老國標范圍,沒有嚴格要求,廠家使用的是小卡片制式的合格証﹔而在2019年4月15日之后,行業內統一更換了新型A4紙制式的合格証,廠家也進行了更換,小卡片也已經停用了,所以在此日期以前的車輛,並不能配合補辦。

  “由於2018年標准與2019年不一樣,新國標實施更加嚴格,產品雖然沿用了同一個型號,但2019年之后的車型和內置功能都進行了一個更新,可能存在老車型不符合新規定的情況。”工作人員強調,即便產品符合新國標,如果這個時候按照新規給老車補辦了合格証,公司很可能就涉嫌違法了。

  但雅迪、小牛、綠源等電動自行車的工作人員,給出了不一樣的答案,“不論老國標還是新國標,公司都能配合線上或線下補辦合格証。”幾家公司均表示,如果經銷商不再合作,廠家能夠指派大區負責人進行配合,但消費者所在地車管所是否能夠認定符合上牌資格,廠家並不能保証。

  交管部門:與合格証樣式無關

  隻要在名錄內即可

  那孫先生的電動自行車到底能不能上牌登記呢?對此,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車輛管理所牌証管理中隊副中隊長賈蓽璋告訴北青報記者,交管部門進行電動自行車上牌登記,不會以2019年4月15日以后生產的為標准。

  同時他表示,“上牌也沒有規定必須使用新式合格証,隻要在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官網電動自行車產品目錄裡,手續齊全的電動自行車,當地交管部門都可以進行上牌。”

  但賈蓽璋強調,按照國家標准《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規定,首先電動自行車應具備腳踏騎行能力,具有電驅動或(和)電助動功能,電驅動行駛時,最高設計車速不超過25Km/h﹔電助動行駛時,電動機不得提供動力輸出。同時需要裝配完整的電動自行車的整車質量不得大於55Kg,蓄電池標稱電壓不得大於48V,電動機額定連續輸出功率不得大於400W。

  在正常使用、合理可預見的誤用以及故障情況下,電動自行車應當保証不會發生危險。危險包括但不限於產生熱量造成材料變質或人員燙傷,在充電、行駛等過程中引起燃燒、爆炸、觸電等,更不會因整車或部件發生斷裂、鬆動、變形及運動干涉等情形而導致人身傷害。

  關於尺寸,《規范》規定整車高度不大於1.1米,車體寬度(除車把、腳蹬外)不大於450毫米,前、后輪中心距不大於1.25米,鞍座高度不大於635毫米,鞍座長度不大於350毫米,且后輪上方衣架平坦部分最大寬度不大於175毫米。文並攝/本報記者 王浩雄 統籌/宋霞

  內存

  如何辦理電動自行車注冊登記?

  據交管部門透露,近期北京市電動自行車注冊登記量激增,部分非機動車登記站經常出現排隊、等候時間長的現象。針對此情況,9月11日起18家交通支(大)隊在全市540家電動自行車銷售門店設置便民服務點(非機動車登記站)。

  對於不知道如何預約上牌和不知道自己所購買車輛是否符合上牌標准的情況,賈蓽璋提示,車主可以先通過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官網查詢“電動自行車備案”,點擊“登錄系統”后方的公示查詢,便可顯示關於已經備案過的4244條記錄。“沒有納入產品目錄的電動自行車,車主隻能自行置換符合規定的電動自行車,之后再進行預約。”

  辦理電動自行車注冊登記,需提前通過“北京交警”APP“掌上車管所”模塊進行預約。申請人預約成功后,24小時內不得取消,如未到現場辦理或者未完成現場系統簽到的,視為爽約﹔爽約達到兩次后,申請人將被列入黑名單,不得再次預約。

  現場辦理時,申請人須攜帶身份証、電動自行車合格証和發票。全市的便民服務點工作時間為工作日的8點30分至18時,周六、日的9點至16時。

(責編:鮑聰穎、高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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