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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廚余垃圾擬實行計量收費

2021年07月17日08:37 | 來源:北京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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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非居民廚余垃圾擬實行計量收費

  本報訊(記者 王斌)昨起,《關於加強本市非居民廚余垃圾計量收費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和《本市非居民廚余垃圾處理收費調整方案》(征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征求意見。根據兩個征求意見稿,北京非居民廚余垃圾擬全面實行計量收費管理,按照廚余垃圾產生量和政府定價收繳處理費,收費標准為300元/噸,折合120升桶33元/桶。在計量收費全面執行一段時間后,機關、部隊、學校、企事業等單位的集體食堂試點實行定額管理,實際垃圾產生量低於定額標准的執行較低價格,高於定額標准的部分實行加價,體現有獎有罰。

  為進一步規范非居民廚余垃圾計量收費管理工作,促進生活垃圾源頭減量、分類和資源化利用,北京市有關部門擬對非居民廚余垃圾收費管理政策進行修改完善。本次政策調整的對象是非居民廚余垃圾,主要包括餐飲服務企業、單位集體食堂、農貿市場等單位產生的食物殘渣、食品加工廢料等廚余垃圾。不涉及居民生活垃圾。

  北京青年報記者了解到,本市現行非居民廚余垃圾處理收費標准於2013年制定,廚余垃圾處理費用可按重量計量收取,也可按容積計量收取,收費標准為100元/噸,折合120升桶11元/桶。

  根據成本調查情況,2019年本市非居民廚余垃圾運輸和處理平均成本為563元/噸。其中,運輸成本平均為210元/噸,處理成本平均為353元/噸。按照國家規定的增值稅率及本市2018-2019年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利潤率(2.08%)計算,非居民廚余垃圾運輸處理價格為594元/噸。

  統籌考慮餐飲服務單位承受能力,按照逐步到位的原則,本次價格調整方案合理控制了調價水平,非居民廚余垃圾處理費收費標准調整到300元/噸,折合120升桶33元/桶,覆蓋約50%的成本。

  北青報記者獲悉,非居民廚余垃圾產生單位是繳費主體,垃圾運輸單位是收費主體。雙方在合同中約定處理費結算方式,可採取先按往年產生量預收費用,再按照實際產生量“多退少補”,或結轉到下一年度。

  此外,按照國家逐步建立超定額累進加價機制的要求,在計量收費全面執行一段時間后,機關、部隊、學校、企事業等單位的集體食堂試點實行定額管理,餐飲服務企業等其他非居民單位待條件成熟后適時實施。

  定額標准以歷史產生量為基礎,綜合考慮餐飲類型、就餐規模、垃圾減量目標等因素核定。實施定額管理的非居民單位執行差別化收費,實際垃圾產生量低於定額標准的執行較低價格,高於定額標准的部分實行加價,拉大價格級差,體現有獎有罰。差別化收費對非居民單位的影響,主要與其實際垃圾產生量有關,產廢量大的增支相對較大,產廢量小的增支相對較小,有利於引導非居民單位採取控水控雜等垃圾減量措施。

  例如,某非居民單位廚余垃圾產生量定額標准為100噸/年,若該單位實際廚余垃圾產生量低於定額標准50%的(含50%),按200元/噸(22元/桶)計收,基本覆蓋運輸成本。實際垃圾產生量在定額標准50%至100%之間的(含100%),按300元/噸(33元/桶)計收,實際垃圾產生量超過定額標准的,定額內按300元/噸(33元/桶)計收,超過部分按600元/噸(66元/桶)計收,補償成本和合理收益。定額標准由城市管理部門確定。

  追問

  如何實現廚余垃圾計量收費?

  本市非居民廚余垃圾實行“點對點”直收直運,由專用運輸車輛從非居民單位巡回收集后直接運至專門的處理設施進行處理。

  本次政策調整明確了非居民廚余垃圾產生單位的管理責任:一是要按照生活垃圾管理條例規定向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進行生活垃圾排放登記﹔二是在屬地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指導協調下與垃圾運輸單位簽訂運輸服務合同﹔三是負責廚余垃圾前端收集,按照本市生活垃圾分類要求和標准設置垃圾收集容器,將收集容器運送至與運輸單位約定的桶車交接點,對運輸單位反饋的計量數據和分類質量及時確認﹔四是採取措施做好垃圾分類和減量。

  本市將採取全流程量化管理,促進行業管理精細化。各區非居民廚余垃圾實行分區域統籌運輸和處理,各區運輸單位名錄及其服務區域由區城市管理委向社會公布,運輸單位應將服務區域的非居民廚余垃圾運至指定的處理設施進行處理。

  本市統一建設市、區、街、企業四級生活垃圾管理信息系統,對非居民廚余垃圾的收集、運輸、處理實現全流程量化管理。運輸車輛加裝計量稱重和衛星定位等設備,垃圾桶安裝非居民單位身份識別卡,處理設施配備運輸車輛自動識別、稱重設備,收集、運輸和處理環節數據均接入管理信息系統。

  如何實現廚余垃圾減量節費?

  根據典型調查,非居民廚余垃圾含水含雜率約70%,這既給垃圾運輸帶來壓力,又給后期環保處理增加了難度。非居民單位若能主動採取“控水控雜”措施,就會取得顯著的垃圾減量提質效果,對減輕運輸及處理設施運行壓力也有明顯作用。

  非居民單位要對就餐消費者加強勤儉節約、綠色環保等方面的宣傳,引導樹立正確的餐飲消費觀念,適度點餐、節儉就餐,積極參與“光盤行動”,堅決抵制餐飲浪費﹔採取措施對廚余垃圾進行控水控雜,瀝干廚余垃圾水分,瀝水要經隔油設施處理后再排到污水管道,最大限度減少廚余垃圾中的油脂、水、雜質,提高垃圾純度。

  有條件的單位可採購淨菜及半淨菜,推行淨菜上市進廚,或統一加工配送,提高廚房剩余食材利用。具備場地條件的,可在轄區環衛行業主管部門的指導下,因地制宜安裝廚余垃圾就地處理設備。

  北青報記者了解到,7月16日至8月14日為本次政策調整公開征求意見的時間,相關文件在首都之窗、市城市管理委、市發展改革委網站公示。社會公眾可通過在首都之窗“政民互動”板塊留言、向電子郵箱zhjhc@csglw.beijing.gov.cn發送郵件、信函郵寄等方式提出意見建議。

  本組文/本報記者 王斌

(責編:池夢蕊、高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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