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確出資比例、集中度、限額管理三條“紅線”

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監管升級

2021年02月22日08:16  來源:北京日報
 
原標題: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監管升級

  本報訊(記者 潘福達)繼去年7月《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管理暫行辦法》正式施行后,監管層再次出手規范互聯網貸款業務。銀保監會日前發布《關於進一步規范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業務的通知》,在出資比例、集中度、限額管理等三個方面明確定量指標,並嚴控地方法人銀行跨區域經營。

  針對《辦法》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實際問題,《通知》根據《辦法》授權,細化審慎監管要求。《通知》要求商業銀行強化風險控制主體責任,獨立開展互聯網貸款風險管理,自主完成對貸款風險評估和風險控制具有重要影響的風控環節,嚴禁將關鍵環節外包。

  《通知》還明確三項定量指標,針對出資比例,要求商業銀行與合作機構共同出資發放貸款時,單筆貸款中合作方出資比例不得低於30%﹔針對集中度,要求商業銀行與單一合作方發放的本行貸款余額不得超過一級資本淨額的25%﹔針對限額指標,要求商業銀行與全部合作機構共同出資發放的互聯網貸款余額不得超過全部貸款余額的50%。

  此外,《通知》提出嚴控跨區域經營,明確地方法人銀行不得跨注冊地轄區開展互聯網貸款業務。《通知》此次明確信托公司參照執行《辦法》和《通知》的相關規定。

  針對確定出資比例要求的初衷,銀保監會相關負責人解釋,商業銀行與合作機構共同出資發放貸款,有利於各類機構間優勢互補、提高效率,但在實踐中,個別銀行存在信貸風險管理薄弱、與合作方權責利不對等等情況和問題,損害了互聯網貸款業務健康、可持續發展的根基。《通知》在《辦法》基礎上細化了出資比例區間管理要求,提出了量化標准。

  招聯金融首席研究員董希淼表示,對聯合貸款出資比例實行限制,單筆貸款中合作方出資比例不得低於30%,主要是為了約束中小銀行借助聯合貸款業務過快擴張,這一比例要求與《網絡小額貸款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對小貸公司的出資比例一致。金融科技專家蘇筱芮分析稱,《通知》對商業銀行產生的影響是直接的,對互聯網平台是間接的,出資比例要求能夠約束互聯網平台以小規模出資放大杠杆的業務操作。

  近年來,個別地方性銀行利用互聯網技術拓展業務區域,嚴重偏離定位,盲目無序擴張,帶來較大風險隱患。蘇筱芮表示,此次《通知》有利於從源頭上明晰地方法人的業務邊界,引導地方性法人商業銀行堅守發展定位。控制跨區域經營后,地方性法人商業銀行需要深耕本地經濟,不去片面追求規模快速增長,而是立足於本地精細化發展道路。

  為確保商業銀行有序整改、平穩過渡,充分保証現有互聯網貸款業務的連續性,維護客戶合法權益,《通知》合理設置了過渡期,總體上與《辦法》銜接一致,具體分兩階段執行,同時鼓勵有條件的機構提前達標。

  對於集中度風險管理、限額管理的量化標准,監管部門將按照“一行一策、平穩過渡”的原則,督促指導各機構在2022年7月17日前有序整改完畢。對出資比例標准和跨地域經營限制,實行“新老劃斷”,要求新發生業務自2022年1月1日起執行《通知》要求,允許存量業務自然結清。

  官方解讀

  整改不會增加客戶融資成本

  《通知》的出台對消費者是否會產生影響?銀保監會相關負責人解讀,從長遠來看,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業務持續規范,有利於增強對實體經濟發展和消費升級的支持力度,不斷滿足小微企業和居民日益增長的融資需求。另一方面,監管部門在督促商業銀行按照《通知》有序開展整改過程中,也會積極引導各機構維護存量業務的連續性,不增加客戶融資成本、不降低客戶服務質量和標准。

(責編:董兆瑞、鮑聰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