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天上午,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寇昉在北京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上作法院工作報告。報告顯示,2020年,全市法院新收案件839175件,審結836514件。全市法院新收案件多年來首次出現下降,降幅達14.7%。與往年報告不同,在2020年疫情背景下,報告聚焦法院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實現審判執行工作“不停擺”。此外,寇昉在報告中提出2021年北京將高起點高標准設立北京金融法院,進一步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全力服務構建新發展格局。
摘錄
●開展城鄉居民人身損害賠償標准統一試點,改變區別城鎮與農村戶口確定人身損害賠償標准的傳統做法,促進權利公平、規則公平。
●加強一站式多元解紛和訴訟服務體系建設,為群眾化解矛盾提供“菜單式”選擇。
●深入開展司法改革“微創新”活動,推動各項工作實現“大變革”。
●深入開展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定”專項整治,制定具體操作規程,切實做到過問案件全程留痕、過問情況逐案報告、不當干預嚴肅追責。
●全力服務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全球數字經濟標杆城市建設,加大關鍵領域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力度,落實知識產權懲罰性賠償制度。
建成“北京雲法庭”
線上開庭量佔全國四成
寇昉在報告中指出,面對突如其來的疫情,市高院迅速制定關於為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司法服務保障的措施等文件28件,及時明確疫情防控司法對策,向黨委政府報送涉疫糾紛法律對策建議90余篇,促進涉疫糾紛源頭預防和妥善處置。4497名黨員干警下沉社區參與疫情防控。
北京法院依法從嚴從快審結抗拒疫情防控、暴力傷醫、哄抬物價等刑事案件90件。對孫文斌殺醫案依法判處被告人死刑,堅決維護醫護人員人身安全和公共衛生安全。堅持協商為主、調解優先,引導當事人通過和解共渡難關,依法妥善處理因疫情產生的民商事糾紛1623件,6件被最高法院確定為服務保障疫情防控典型案例。
疫情暫時阻隔了人們的面對面溝通,但司法服務不能停擺。為配合抗疫需求,北京高院2月3日上線首版北京“雲法庭”, 在全國首次開啟三級法院統一網上庭審模式。“雲法庭”聯通庭前庭后,滿足庭前通告、証據交換、舉証質証、筆錄管理、簽字歸卷等關鍵節點的管理需求,全流程協助法官規范庭審程序。“雲法庭”先后升級系統10 余次,並隨著全市法院在線開庭數量的不斷提升,及時將1000 路視頻通道擴容至4000 路,可同時滿足800 個在線開庭,為庭審新模式的推廣打下堅實基礎。全國首建“5G 虛擬法庭艙”,使法官在任何環境下開庭均可替換為法庭背景,為“雲法庭”建設和訴訟方式改革提供了新借鑒和新活力。
此外,北京法院創新無接觸式訴訟服務,制定完善在線訴訟新規則,線上審判取得突破性進展,全年線上開庭35.9萬次,佔全國法院線上開庭數量的40%,居全國第一。
法院推新機制保障
高質量發展電子卷宗隨案同步生成
北京作為全國科技創新中心,司法審判機關也需要智慧賦能。報告顯示,2020年,北京法院積極服務創新驅動發展。發揮知識產權審判激勵創新、推動高質量發展的引領保障作用,審結知識產權案件68327件。深化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機制創新,北京互聯網法院打造了世界領先的互聯網訴訟平台,版權鏈—天平鏈協同治理平台被業界稱為司法和技術賦能產業的變革性創新。
為持續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北京法院落實《北京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深入企業、行業協會征求意見建議107次,就完善網上立案、延期開庭、司法網拍等出台32項改革舉措,審結民商事案件443751件。圍繞維護金融安全、促進風險防控,上線全國首家金融案件多元解紛一體化平台,實現區塊鏈存証、訴前調解、司法確認全流程網上辦理,有效促進了金融糾紛高效、便捷、低成本解決。
深化智慧法院建設,促進審判體系和審判能力現代化。市高院建立電子卷宗生成中心,推進電子卷宗隨案同步生成和深度應用,帶動全市法院全流程網上辦案、全節點監督管理。依托北京市政法辦案智能管理系統,上線刑事司法辦案31項業務流程。將民商事、行政案件近100個流程節點嵌入審判系統,實現自動預警、實時提醒、風險阻斷。
新收案件實現首降
“多元調解+速裁”機制推向全國
報告顯示,北京法院堅持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通過“多元調解+速裁”機制結案324395件,工作機制在全國法院得到推廣,為構建矛盾糾紛分層過濾、遞進化解的訴訟機制提供了北京經驗。對接黨建引領“街鄉吹哨、部門報到”改革,建設全市法院訴源治理統一平台,為基層組織提供訴源治理服務1.5萬人次。
2020年12月15日,由北京高院、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北京銀保監會共同打造的全國首家金融案件多元解紛一體化平台正式上線。
數據顯示,過去五年來,北京法院每年受理的金融類糾紛案件總量均在7萬件以上,這類案件的特點是開庭缺席率高、審理周期長、執行率低,債務人被失信懲戒后還款能力反而惡化,銀行債權更難實現。而一體化平台建立后,金融糾紛的解決方式由原來的“一訴到底”變成“遞進式化解”,金融糾紛訴前調解一站式司法確認機制全面推廣,當事人不花一分錢,最多到法院跑一次即可解決糾紛,且法院對調解協議進行的司法確認具有強制執行力。
平台試運行6個月期間,成功調解金融糾紛2300件,速裁結案590件,平均審理時長29天。
金融案件多元解紛一體化平台是北京法院“多元調解+速裁”工作機制在金融審判領域的延伸。從2019年起,全市法院推行“多元調解+速裁”工作機制,充分發揮人民調解、行政調解、行業專業調解、律師調解等調解組織力量,盡可能在訴前成功化解或快速裁決簡單糾紛。立案庭對案件進行繁簡分流后,簡單案件留在前端進行調解和速裁,復雜案件進入后端精審,由立案庭統一負責,打通了從立案、調解、速裁到精審的渠道。
朝陽區是北京最大的城區,2018年全區有65%的物業企業牽涉物業服務合同糾紛。專門負責審理物業合同糾紛的朝陽區人民法院酒仙橋法庭法官和社區結對子,把從大量案件處理中錘煉出的調解技巧教給社區干部和調解員,簡單物業糾紛不出小區就能調解化解。朝陽法院還探索運用“區塊鏈”技術化解物業糾紛,試點小區物業合同全部上鏈,既能督促雙方履約,又為后續糾紛處理提供方便。2020年,朝陽區法院物業供暖案件下降63.78%。
通過工作,全市法院新收案件多年來首次出現下降,降幅達14.7%,容易形成批量案件的物業服務、民間借貸糾紛分別下降65.2%、31.5%。緊抓群眾反映突出的問題,持續深化“接訴即答、接單即辦”便民服務機制,12368熱線接聽來電73.7萬次,聯系法官到位率達100%。
重點
數說
全市法院新收案件839175件,審結836514件
全年線上開庭35.9萬次,佔全國法院線上開庭數量的40%,居全國第一
院庭長審理案件277968件,佔全部結案的33.2%
全年執結案件267846件,執行到位金額1083.2億元
應公開裁判文書上網率達到99.9%
生效案件服判息訴率達97.4%
民商事案件電子送達率提升到58.3%
鑒定評估平均用時由40個工作日縮短至24個工作日
法官人均結案332件
法院回應人工智能生成內容的著作權保護
報告原文:發揮規則創制作用,探索數字經濟中新類型知識產權保護新標准,通過“人工智能著作權”“抖音短視頻”等新類型案件的審理,為新技術新業態發展營造良好法治環境。
解讀:原告北京菲林律師事務所訴稱,其為涉案文章《影視娛樂行業司法大數據分析報告——電影卷·北京篇》的著作權人。被告百度網訊公司經營的百家號平台上發布了被訴侵權文章,刪除了涉案文章的署名、引言等部分,侵害了原告享有的信息網絡傳播權、署名權、保護作品完整權。
百度網訊公司辯稱涉案文章均是採用法律統計數據分析軟件智能生成的報告,不屬於著作權法的保護范圍。
北京互聯網法院經審理認定,根據現行法律規定,文字作品應由自然人創作完成。軟件的使用者僅在操作界面提交了關鍵詞進行搜索,這種行為沒有傳遞軟件使用者思想、感情的獨創性表達,不宜認定為使用者創作完成,使用者不應成為涉計算機軟件智能生成內容的作者,該內容亦不能構成作品。但涉計算機軟件智能生成內容凝結了軟件研發者和軟件使用者的投入,具備傳播價值,應當賦予投入者一定的權益保護。百度網訊公司未經許可在其經營的相關平台上提供了被訴侵權文章內容,供公眾在選定的時間、選定的地點獲得,侵害了菲林律所享有的信息網絡傳播權,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法院綜合案情判令百度網訊公司自判決生效之日起7日內連續48小時刊登道歉聲明,為原告消除影響,並向原告賠償經濟損失1000元及合理費用560元,駁回原告的其他訴訟請求。
該判決是人民法院首次對涉計算機軟件智能生成內容的著作權保護問題進行回應的裁判文書,對人工智能和大數據應用時代背景下的著作權保護問題進行了有益探索。
“超速別車潑咖啡案”彰顯法治“大道理”
報告原文:持續推進精准普法,深入開展民法典宣講活動,以“超速別車潑咖啡”等“小案件”彰顯法治“大道理”。
解讀:2020年10月21日,“超速別車潑咖啡案”在北京朝陽法院開庭並宣判。法院一審認定蘇某犯危險駕駛罪,判處其拘役三個月並處罰金六千元。蘇某當庭表示認罪認罰,不上訴。
2020年9月21日8時許,蘇某駕駛黑色小轎車由南向北行駛至本市朝陽區安定路時,適逢王某駕駛白色小轎車亦同向行駛至此處。因王某違規變更車道影響蘇某正常行駛,蘇某遂超速駕駛追逐並超越王某車輛,先多次採取別車、急剎車影響王某行駛,后又向王某前風擋玻璃潑洒咖啡遮擋視線。當日17時許,蘇某主動撥打122報警電話,去交通隊接受處理。次日17時許,蘇某經亞運村派出所電話通知后到案,並已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王某因變更車道時影響正常行駛的機動車、不按規定使用燈光,被交管部門處以罰款500元。蘇某駕駛車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被交管部門處以罰款2000元,並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証。
法院經審理認為,蘇某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行駛時無視交通法規,遇違章行為時不能正確處理,為斗氣在城市道路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其行為已觸犯了刑法,構成危險駕駛罪。鑒於被告人蘇某在案發后主動投案,如實供述所犯罪行,系自首,且自願認罪認罰,故法院對其所犯罪行依法從輕處罰。
設立北京金融法院 持續優化營商環境
報告原文:(2021年)全力服務構建新發展格局,高起點高標准設立北京金融法院,制定為“兩區”建設提供司法服務的具體措施,進一步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
解讀:2020年12月30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設立北京金融法院的方案》。
會議強調,設立金融法院是服務保障國家金融戰略實施、營造良好金融法治環境、促進經濟健康發展的重要舉措。北京是國家金融管理中心,要高起點高標准設立金融法院,結合區域功能定位和特點,對金融案件實行集中管轄,推進金融審判體制機制改革,提高金融審判專業化水平。
2021年1月22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了《關於設立北京金融法院的決定》。《決定》指出,北京金融法院專門管轄應由北京市的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第一審金融民商事案件﹔應由北京市的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以金融監管機構為被告的第一審涉金融行政案件﹔以住所地在北京市的金融基礎設施機構為被告或者第三人,與其履行職責相關的第一審金融民商事案件和涉金融行政案件等。北京金融法院第一審判決、裁定的上訴案件,由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審理。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介紹,北京具有較好的審判基礎、審判隊伍人才基礎和足夠的案件數量支撐。北京金融法院法官將從現有經驗豐富的優秀金融審判、民商事審判或行政審判法官中選任,也可探索從優秀律師、法學專家及相關部門專業人員中公開選拔。
北京青年報記者了解到,這將是繼2018年設立上海金融法院后,我國第二家金融法院。最高人民法院還將專門出台相關司法解釋,進一步明確北京金融法院的案件管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