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本科畢業論文每年抽檢 比例不低於2%

2021年01月08日07:45  來源:北京青年報
 
原標題:本科畢業論文每年抽檢 比例不低於2%

  教育部昨天印發《本科畢業論文(設計)抽檢辦法(試行)》,今年起啟動本科畢業論文(設計)抽檢試點工作,以推動高校加強培養過程管理、把好畢業出口質量。抽檢每年進行一次且比例不低於2%,連續2年均有“存在問題畢業論文”且較多的高校將被減少招生計劃,對查實存在學術不端行為的畢業論文應依法撤銷已授予學位。

  建立全國本科畢業論文抽檢信息平台

  據教育部教育督導局負責人介紹,教育部建立全國本科畢業論文抽檢信息平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基於抽檢信息平台和本地區學士學位授予信息,採取隨機抽取的方式確定抽檢名單,抽檢論文要覆蓋本地區所有本科層次普通高校及其全部本科專業。

  本科畢業論文抽檢重點對選題意義、寫作安排、邏輯構建、專業能力以及學術規范等進行“合格性”考察。

  區別於博士碩士學位論文抽檢重點考察研究生創新性和科研能力,本科畢業論文抽檢重點考察本科生基本學術規范和基本學術素養。

  採取隨機匹配方式組織同行專家評議

  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採取隨機匹配方式組織同行專家對抽檢論文進行評議,提出評議意見。本科畢業論文抽檢分初評、復評兩個環節。初評階段,每篇論文送3位同行專家,3位專家中有2位以上(含2位)評議意見為“不合格”的,將認定為“存在問題畢業論文”。

  3位專家中有1位評議意見為“不合格”,將再送2位同行專家進行復評。復評階段,2位復評專家中有1位以上(含1位)專家評議意見為“不合格”,將認定為“存在問題畢業論文”。

  建立本科畢業論文抽檢申訴機制

  本科畢業論文抽檢結果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向有關高校反饋、抄送省級學位委員會,同時報教育部備案。抽檢結果將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開。

  同時,《辦法》要求,教育部定期對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本科畢業論文抽檢工作情況開展監督檢查,並將工作情況納入省級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評價的范疇。

  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應建立本科畢業論文抽檢申訴機制,規范申訴處理程序,保障有關高校和學生的合法權益。

  涉抄襲剽竊等學術不端行為 撤銷學位

  本科畢業論文抽檢結果的使用方面,對連續2年均有“存在問題畢業論文”且比例較高或篇數較多的高校,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應在本省域內予以通報,減少其招生計劃,並進行質量約談,提出限期整改要求,高校應對有關部門、學院和個人的人才培養責任落實情況進行調查,依據有關規定予以追責。

  《辦法》指出,對連續3年抽檢存在問題較多的本科專業,經整改仍無法達到要求者,視為不能保証培養質量,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應依據有關規定責令其暫停招生,或由省級學位委員會撤銷其學士學位授權點。

  此外,對涉嫌存在抄襲、剽竊、偽造、篡改、買賣、代寫等學術不端行為的畢業論文,高校應按照相關程序進行調查核實,對查實的應依法撤銷已授予學位,並注銷學位証書﹔抽檢結果還將作為本科教育教學評估、一流本科專業建設、本科專業認証以及專業建設經費投入等教育資源配置的重要參考依據。

  文/本報記者 雷嘉

(責編:鮑聰穎、高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