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混進高校微信群詐騙 欺騙多名女生

2021年01月02日15:03  來源:北京晚報
 
原標題:有人混進高校微信群詐騙

  本報訊(記者高健)代取外賣群、圖書館佔座群、失物招領群……如今,大學生流行“掃碼建群”,提供各種服務的二維碼在校園中隨處可見。有人就因此鑽了空子,冒充大學生“入群”實施詐騙、盜竊。最終,張某某因詐騙罪、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十個月,並處罰金七萬元。

  從2019年12月開始,張某某總是出現在某高校的圖書館、自習室、食堂、大門口等處,見到有關二維碼就掃。他自稱是該校學生希望入群。入群后,憑借能說會道,張某某很快取得不少女同學的信賴,並加為好友。

  私聊時,張某某便對女生展開追求。建立男女朋友關系后,又表示自己開了一家手機店,希望女生幫自己“刷單”提升業績。

  張某某謊稱,隻要女生上網下單買手機,自己就能從中分紅,“收貨留我的電話就行,后續我來辦,辦好后把錢退給你!”當女友按指示操作后,手機歸了張某某,手機款卻隻能自己承擔。憑此方法,張某某成功騙了多名女生。不僅如此,張某某還借指導為由,騙到女友的支付寶等APP密碼,轉走錢款供自己揮霍。

  騙到錢后,張某某就租豪車進一步包裝自己,實施詐騙犯罪,欺騙多名女大學生在多個網絡平台進行購買手機、貸款、轉賬等操作,獲取財物后便切斷聯系。多名女生意識到被騙后選擇了報案。2020年4月,張某某被抓獲。

  檢方查明,張某某今年24歲,無業,此前被治安拘留過。不到半年時間,張某某欺騙多名女生,詐騙、盜竊所得達十余萬元。

  檢察官提醒,臨近春節,各類犯罪高發。管理寬鬆的大學生微信群很容易被不法分子盯上。大家對網絡群組中的好友申請應提高身份識別意識,不隨意向陌生人提供個人信息及轉賬操作等。一旦被騙,應及時向學校、公安機關反映相關情況。

(責編:鮑聰穎、高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