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12月7日電(董兆瑞) 記者從北京市交通委獲悉,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新政將於明年起落地實施。其中,新政策對指標申請和配置的時間進行了調整,由每年配置六次改為配置三次,其中五月配置新能源指標,六月、十二月配置普通指標。
同時,新政策取消了申請更新指標的時限要求。原政策規定,申請小客車更新指標的,須在車輛辦理完成轉移、注銷登記之日起12個月內提交更新指標申請,逾期未申請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時限后,將方便市民根據實際需要安排申請更新指標的時間,也有利於進一步放緩機動車增長。需要提醒的是,一旦申請獲得更新指標后,指標有效期仍為1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