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管執法部門兩個月查處生活垃圾分類違法行為5488起

2020年07月13日16:27  來源:人民網-北京頻道
 

人民網北京7月13日電(池夢蕊) 近期,按照全市統一部署,市城管執法局在全市范圍內開展第四波次生活垃圾分類專項執法行動,要求各級城管執法部門將生活垃圾分類執法檢查與疫情防控工作有機結合,堅持問題導向,重點圍繞運輸企業混裝混運及居住小區生活垃圾未及時清運等突出違法行為開展執法檢查,緊盯問題線索,對運輸車輛和企業實施動態監管,並通過協調行業管理部門強化資質管理等措施,堅決堵住生活垃圾運輸環節漏洞。

據統計,自5月1日起截至7月上旬,全市城管執法部門累計檢查賓館、飯店、餐飲行業、商場、超市、居民小區、工地等責任單位13.69萬家,發現存在問題的單位1.3萬余家﹔立案查處違法行為5488起,其中查處責任單位違法行為3074起,佔比56%,查處自然人違法行為2414起,佔比44%。

從已立案查處單位違法行為分析看,餐館、酒店、企事業單位、商場、超市存在問題相對較為突出,存在的主要違法行為包括未按規定設置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容器,未將生活垃圾分別投入相應標識的收集容器,收集、運輸單位混裝混運,未按規定設置餐廚垃圾收集、貯存設施,未建立生活垃圾分類日常管理制度等。其中,北京聚福源停車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永欣美潔保潔服務有限公司、北京嘉仕鵬環境工程有限公司、北京京萬通保潔服務有限公司、北京誠敬謙和環境科技有限公司等71家單位,因存在生活垃圾混裝混運違法行為,被城管執法部門立案處罰。

從已立案查處個人違法行為分析看,發生問題的區域主要集中在居民小區及周邊道路,存在的主要違法行為包括未將生活垃圾分別投入相應標識的收集容器,隨意傾倒、拋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違反規定傾倒建筑廢棄物等。東城區北門倉、西城區法源寺西裡、朝陽區潘家園東裡、豐台區翠林小區等小區的個別居民因將生活垃圾混投混扔,被書面警告后再次違法,且不參加生活垃圾分類等社區服務活動,被城管執法部門立案處罰。

下一步,城管執法部門將持續強化落實“十類”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責任人的主體責任,強化社區生活垃圾分類責任落實,加大對街鄉的執法調度,繼續推進“一員多查、一查多效”執法模式,力求通過末端執法形成閉環,在促進源頭減量、規范分類行為、提升回收質量和處理能力建設等方面積極發揮作用。

生活垃圾分類混裝混運典型案例

案例1:5月19日上午,通州區城管執法局檢查時發現,北京聚福源停車管理有限公司在通州區新華小區收集運輸生活垃圾時,存在混裝混運的違法行為。經立案調查,該公司被通州區城管執法局予以行政處罰。

案例2:5月20日上午,通州區城管執法局檢查時發現,北京永欣美潔保潔服務有限公司在通州區新華西街萬達停車場運輸永輝超市產生的生活垃圾時,將廚余垃圾與其他垃圾混裝混運。經立案調查,該公司被通州區城管執法局予以行政處罰。

案例3:5月27日晚,豐台區城管執法局在檢查時發現,北京嘉仕鵬環境工程有限公司在豐台區西局北街運輸生活垃圾時,存在混裝混運的違法行為。經立案調查,該公司被豐台區城管執法局予以行政處罰。

案例4:6月12日上午,昌平區城管執法局檢查時發現,北京京萬通保潔服務有限公司在昌平區回龍觀街道龍域東一路金隅國際中心收集運輸生活垃圾時,將廚余垃圾和其他垃圾混裝混運。經立案調查,該公司被昌平區城管執法局予以行政處罰。

案例5:6月12日晚,石景山區城管執法局在檢查中發現,石景山區魯谷路68號京西珠寶城停車場的垃圾清運車內,存在廚余垃圾和其他垃圾被混裝混運的違法行為。經立案調查,該垃圾清運車所屬的北京誠敬謙和環境科技有限公司被石景山城管執法局予以行政處罰。

個人生活垃圾分類違法典型案例

案例1:6月13日上午,通州區城管執法局在檢查時發現,某市民在通州區張家灣鎮西定福庄村,未將生活垃圾分別投入相應標識的收集容器。經查,該市民曾因此類行為已收到過書面警告。由於其再次違反規定,且未參加生活垃圾分類等社區服務活動,通州區城管執法局對其予以了行政處罰。

案例2:6月14日上午,門頭溝區城管執法局在檢查時發現,某市民在門頭溝區齋堂鎮東齋堂村環島西側的垃圾投放處,將可回收垃圾投入到標有其他垃圾標識的收集容器中。經查,該市民曾因此類行為被城管執法部門處罰過。由於其再次違反規定,且未參加生活垃圾分類等社區服務活動,門頭溝區城管執法局對其予以了行政處罰。

案例3:6月23日上午,豐台區城管執法局在檢查時發現,某市民在豐台區長辛店火車站小廣場內未將生活垃圾分別投入相應標識的收集容器。經查,該市民曾因此類行為已收到過書面警告。由於其再次違反規定,且未參加生活垃圾分類等社區服務活動,豐台區城管執法局對其予以了行政處罰。

案例4:6月27日上午,平谷區城管執法局在檢查時發現,某市民在平谷區劉家店鎮前吉山施工現場,將其他垃圾放入標有廚余垃圾標識的收集容器中。經查,該市民曾因此類行為已收到過書面警告。由於其再次違反規定,且未參加生活垃圾分類等社區服務活動,平谷區城管執法局對其予以了行政處罰。

(責編:池夢蕊、高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