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人民網>>北京頻道>>財經縱橫

《中國(北京)自由貿易試驗區條例》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自貿試驗區健全容錯機制鼓勵創新

2022年04月01日08:42 | 來源:北京青年報
小字號

原標題:自貿試驗區健全容錯機制鼓勵創新

  昨天上午,北京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八次會議表決通過《中國(北京)自由貿易試驗區條例》,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本市鼓勵自貿試驗區先行先試和制度創新,建立健全自貿試驗區制度創新容錯機制。本市加強自貿試驗區新一代信息基礎設施建設,探索構建安全可控的國際互聯網數據專用通道。人才保障方面,為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人才購買和租賃住房、醫療保障、出入境等提供便利,賦予區域管理機構區級人才落戶推薦權等。

  建立健全自貿試驗區

  制度創新容錯機制

  本市鼓勵自貿試驗區先行先試和制度創新,充分激發各類市場主體活力。本市建立健全自貿試驗區制度創新容錯機制。對制度創新未能實現預期目標,但符合改革方向和有關決策程序的,依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免予追究責任或者從輕、減輕追究責任。

  在投資開放與貿易便利方面,自貿試驗區依法實行外商投資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負面清單以外的領域,按照內外資一致的原則實施管理﹔外商投資企業依法平等適用國家支持企業發展的各項政策。國家對外商投資項目和外商投資企業管理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本市支持符合首都城市戰略定位的市場主體在自貿試驗區設立地區總部、研發總部等多種形態總部,並開展實體化運行。自貿試驗區按照國家規定實行跨境服務貿易負面清單制度。支持自貿試驗區優化服務貿易行業結構,建設特色服務出口基地﹔推動服務外包轉型升級,鼓勵研發、設計、維修、咨詢等領域服務外包發展﹔提高中國國際服務貿易交易會市場化、國際化程度,構建國際服務貿易主平台,促進服務貿易創新發展。

  支持建設國家實驗室

  全國重點實驗室

  《條例》明確,自貿試驗區應當面向國際科技創新前沿,聚集國際高端科技要素資源,營造國際一流的科技創新生態,搭建高端開放科技創新平台,服務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

  本市支持自貿試驗區發展眾創空間、創業基地,促進科技企業孵化器專業化、市場化、國際化發展﹔鼓勵科技領軍企業在自貿試驗區發展,設立研發中心﹔發揮政策優勢,吸引國際知名研發機構、科技服務機構落地﹔支持建設國家實驗室、全國重點實驗室、世界一流新型研發機構,形成科技創新資源聚集效應。支持自貿試驗區內企業、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設立科技成果轉化平台,提供研發試制、測試檢驗、中試熟化、產業開發、供需對接等服務,促進科技成果轉化。

  加強自貿試驗區

  新一代信息基礎設施建設

  數字經濟發展也單列章節。本市加強自貿試驗區新一代信息基礎設施建設,探索構建安全可控的國際互聯網數據專用通道,優化通信服務能力,為區內市場主體提供優質服務。

  本市在自貿試驗區推進建立數據確權、數據資產、數據服務等交易標准,以及數據交易流通的定價、結算、質量認証等服務體系,規范交易行為。高標准建設國際大數據交易所,建立健全數據交易規則、技術實現路徑和商業模式,提供面向全球的數據價值發現、數據資產交易服務。

  《條例》提出,自貿試驗區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開展數字領域的國際合作,促進數據跨境傳輸、數字產品安全檢測與認証、數據服務市場安全有序開放等領域互惠互利、合作共贏,推動數字貿易港建設。

  支持自貿試驗區

  引進國外優質教育資源

  產業發展方面,自貿試驗區發展醫療健康、專業服務、教育服務、文化旅游、航空服務等優勢產業,形成現代服務產業集聚的開放平台。鼓勵自貿試驗區開展干細胞、人工智能醫療器械等臨床前沿醫療技術研究等。

  本市支持自貿試驗區引進國外優質教育資源,開展高水平合作辦學,推進職業教育國際合作示范項目﹔允許外商投資單獨設立以中國公民為主要招生對象的經營性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允許外國留學生依法在自貿試驗區內勤工助學。本市支持自貿試驗區創新文化業態,推動網絡視聽、網絡游戲、數字音樂、電子競技等業態健康發展等。

  賦予區域管理機構

  區級人才落戶推薦權

  人才保障方面,本市建立健全自貿試驗區人才發展的體制機制,創新人才引進政策,支持自貿試驗區內市場主體、高等學校、科研機構面向全球吸引人才,為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人才購買和租賃住房、醫療保障、出入境等提供便利﹔賦予區域管理機構區級人才落戶推薦權﹔賦予綜合保稅區管理機構工作居住証辦理權。

  《條例》明確,設立自貿試驗區一站式人才服務窗口和服務站點,優化外國人工作許可、工作居留許可審批流程,健全容缺受理機制﹔完善網上辦事系統,推進審批事項在線辦理。自貿試驗區搭建人才創新創業服務平台,舉辦創新創業交流論壇、峰會等活動,鼓勵各類人才在自貿試驗區就業、創業。本市建立健全過往資歷認可機制,支持符合條件的具有境外職業資格的專業人才在自貿試驗區從事專業服務。 文/本報記者 李澤偉

  延伸

  本市將推動自貿區條例配套方案制定出台

  本報訊(記者 李澤偉)昨天上午,北京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八次會議表決通過《中國(北京)自由貿易試驗區條例》,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本市將加快配套制度建設,繼續推動投資便利化和貿易便利化行動方案、知識產權全環節改革行動方案、數字經濟全產業鏈開放方案等配套方案的制定出台,推出一系列可操作、可實施、可執行的政策舉措。同時,還將推動市有關部門向區域管理機構下放人才落戶推薦權等。

  市“兩區”辦介紹,一年多來,北京市加快推進國務院批復的自貿試驗區總體方案149項任務實施,目前已落地實施142項,完成率超過95%﹔向自貿試驗區下放了建筑工程施工許可、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等110余項權限﹔人才過往資歷認可機制、跨國公司本外幣一體化資金池試點、外國專利代理機構設立常駐代表機構試點等全國首創性、首批性政策在京實施,展示了自貿試驗區建設的加速度﹔全國首家外商獨資的貨幣經紀公司、首家外商獨資保險資管公司、全球頂尖的創新藥研發企業亞太區總部等機構紛紛落地,自貿試驗區以全市7‰的面積貢獻了全市近三成的外資企業增量和12%的貿易額,彰顯了自貿試驗區引領開放發展的卓越成效。

  市“兩區”辦介紹,接下來,本市將加快配套制度建設,充分發揮《條例》的創新引領作用。《條例》具有創新引領改革發展的鮮明特點。比如,“管理體制”章節,規定設立新型研究機構,並支持設立法定機構﹔“投資開放與貿易便利”章節,明確規定自貿試驗區制定投資促進政策,創新招商引資方式和激勵機制﹔“科技創新”章節,規定擴展知識產權保險業務,推進知識產權証券化﹔“數字經濟發展”章節,規定推動數字貿易規則、標准體系和統計調查制度建設﹔“人才保障”章節,規定賦予區域管理機構區級人才落戶推薦權。這些引領性規定需要制定配套文件予以細化落實。

  下一步,市“兩區”辦將會同相關部門,加快設立新型研究機構,繼續推動投資便利化和貿易便利化行動方案、知識產權全環節改革行動方案、數字經濟全產業鏈開放方案等配套方案的制定出台,推出一系列可操作、可實施、可執行的政策舉措。同時,還將推動市有關部門向區域管理機構下放人才落戶推薦權,並制定執行標准和具體細則,指導區域管理機構為人才創新創業提供滿意服務,確保創新性制度安排能夠有效落地,切實放大創新驅動的“乘數效應”。

(責編:鮑聰穎、高星)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