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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學校採集信息要明示使用目的

2021年08月12日09:04 | 來源: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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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學校採集信息要明示使用目的

本報訊(記者 李祺瑤)《北京市教育數據資源管理辦法(試行)》近日發布,各級各類學校向師生、家長採集信息時,應明示使用目的、方式、范圍和存儲期限,保障其知情權和隱私權。

市教委介紹,各級各類學校,市、區教育行政部門、直屬事業單位等相關單位均須遵守辦法﹔辦法將從機制層面解決教育數據缺乏統一標准、統計口徑不一致、深度利用困難、跨部門協調數據流程繁瑣、學校重復上報等問題。

各單位面向師生、家長採集信息應公開採集使用規則,明示使用目的、方式、范圍和存儲期限。辦法還提出,各單位要建立健全信息安全制度,對教育數據資源實施分級分類管理,確保教育數據資源採集、共享、開放和使用安全﹔提高個人信息保護意識,充分保障師生、家長的知情權和隱私權。存儲100萬條以上個人信息的系統,網絡安全等級保護應定為三級以上,單位要明確個人信息保護負責人,負責對個人信息處理活動及安全防護措施進行監督。

市教委表示,按照“誰提供、誰維護,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數據提供單位應及時更新數據資源,確保數據資源的質量和時效。使用單位對共享獲取的數據資源隻能用於履行職責需要,不得以任何方式提供給第三方,也不得用於或變相用於其他目的。相關單位如存在違規使用、泄露共享信息或擅自擴大使用范圍等情況,市教育信息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責令整改,未按規定整改將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責編:李博、鮑聰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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