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兒童培訓機構公園“圈地”與健身鍛煉群眾產生矛盾

2021年04月20日15:49  來源:北京晚報
 
原標題:培訓機構紛紛擠佔公園開班

  周六下午,海澱區長春健身園的下沉式小廣場裡,十幾個小學生正在聽著動感音樂,跟著教練一起跳繩。旁邊籃球場地裡,也有4名教練分別帶著七八名孩子在練習拍球和投籃。整個區域基本都被培訓班佔據。

  這種情況並不少見,如今很多公園,尤其是周邊小區、學校比較多的社區公園,都已經成了培訓機構、私教的免費訓練場,有的公園裡甚至擠進了五六個培訓班。

  禁止告示牌下,仍有培訓班繼續授課。

  孩子們跟著教練在公園裡上跳繩課。

  街道工作人員聯合執法,清理公園裡的個人培訓班。

   現狀

  培訓班“佔坑”社區公園

  長春健身園周邊有中關村三小、萬泉小學,附近有多個社區。公園裡設計了綠道、籃球場、下沉廣場,為附近居民提供了健身、休閑場所。但是每到下午四點之后,這裡就是戶外培訓班的天下,籃球班、跳繩班、排球課、輪滑班、體能班,都擠進了這個小公園。

  在下沉廣場裡教跳繩的邱教練是這裡的“名師”,已經六十多歲的他自己研究出了一套體能教學方案,因為成果顯著,受到了附近很多家長的追捧。他的課從周一排到周末,周一和周六每天教一個小時的跳繩,周日上午教一個多小時的輪滑。

  邱教練說,他能提供的課程集中在體能訓練,基本都是學校的必考項目,甚至是加分項目。“50米往返跑、跑步基本功訓練、仰臥起坐、花樣跳繩都可以開班,這個季節還可以開體操班,體能舞蹈基本功。冬天的時候,我還可以教孩子們滑冰、滑雪的技能。”

  在這裡上課的孩子有各個年齡段,上課人數沒有上限,隻要邱教練同意就可以。“有時候上課的孩子挺多的,老師有點兒顧不過來。”旁邊一個家長也稍微有點兒意見,但還是給孩子報了一個學期的課程,按照邱教練的要求,每周至少要上兩次課,“我看教練帶出來的孩子,一分鐘跳繩好多都能跳到將近兩百,這可是能加分的。”

  邱教練還只是帶著孩子們在空場裡活動,另外兩個籃球培訓班則直接佔領了旁邊的籃球場。長春健身園裡有4個圍起來的籃球場,免費對公眾開放,但每天都會被籃球培訓班佔走至少兩個。“每天中午前后我們就會提前來佔場地,基本固定在這個籃球場,周一到周六,每天下午兩個小時的課,周日上午也有課,您有興趣可以隨時過來。”其中一位帶籃球的教練告訴記者。

  “在這兒練一會兒,每天戶外活動時間的指標就完成了,價格還低,比在場館裡好。”一位在場外觀看的家長說,之前他們曾經報過籃球班,每天往返籃球場就得一個小時,聽其他同學家長說起公園的訓練班后,馬上就轉班過來,“反正我們也沒想走專業的路子,就是鍛煉身體。路上這一個小時也能戶外了,有時候時間來不及,其他家長還能幫著一起帶過來,多方便。”

   無奈

  居民教練互相搶“地盤”

  但這種“方便、優惠”卻是需要其他人付出代價的。家住長春健身園附近的張強,幾乎每天傍晚都會背著籃球包和球友到這裡鍛煉。

  早晨起不來,白天還得忙點其他事情,球友們就是傍晚這段時間比較適合打球,但經常要等一個小時左右才能進場地。“一半場地被培訓班佔著,還有一塊我們一般讓給附近其他帶著小孩來玩的家長,最多就剩一塊場地能周轉一下,有時候培訓班的孩子多了,教練還會把場地再佔走一塊。”

  不光提前佔場地,這些教練還會勸離非培訓班的孩子。記者親眼看到一位十歲左右的女孩抱著籃球,在父親的帶領下輕輕拉開了球場的門,試圖進場練球。正在籃球架下的教練高聲喊,“正上課呢!”女孩隻好停下了腳步,當父親的隻好帶著孩子轉移到了空地上練對抗,“他們總是理直氣壯地佔著場地,真的挺氣人。”

  每個籃球場的入口處,都貼著公園的告示,“戶外籃球場為公共活動場所,供群眾無償使用,球場內禁止一切以盈利為目的的有組織訓練活動。”雖然告示中還明確通知,如有違反者,公園管理人員有權清理出場,但記者詢問了坐在附近的保安,這名保安隻發了一句牢騷“管不了啊”,就轉身離開了。

  因為場地有限,有時候兩個培訓班之間還會發生沖突。在黑塔公園的圓形廣場內,正帶著孩子上跳繩課的教練就遭到了后來的輪滑教練的驅逐,“我們一直在這兒上課”。跳繩教練隻好帶著孩子轉移到了滑梯架邊的長廊外,“我們有個地兒就能上,沒必要跟他較真兒。”但是甩開的跳繩時不時對旁邊奔跑的小朋友造成了威脅,帶孩子滑滑梯的家長一邊拉著孩子一邊抱怨,“他們倒是掙著錢了,萬一抽著我們怎麼辦。”

   質疑

  佔用廣場公園涉嫌違規

  事實上,這種變公園為自家訓練場的行為不僅佔用了公共資源,嚴格上來說也是違規的。

  “任何小區包括公園不能用來做經營項目,除非是由相關設計和規劃部門變更設計和規劃,改變小區和公園場地用途。”北京億康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宋積虎說,在小區內部或者公園廣場上授課其實是違規的,即便是由正規俱樂部的教練授課,也不符合規定。

  宋積虎介紹,根據《北京市體育運動項目經營資質証書管理規定》的規定,從事體育運動項目經營活動的單位或者個人,在領取營業執照后30日內向體育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辦理體育運動項目經營資質証書,明確了“有符合經營項目要求的場地”“有符合技術標准的設施、器材”,同時經營者還必須對經營用體育場地、設施、器材定期檢查,保証其符合體育運動項目要求。“由此可見,經營體育運動項目必須在其審批的場地進行,並且要定期檢查場地確保其符合運動項目要求,公園內的廣場顯然不在此列。”

  另外,各個公園的場地、設施不盡相同,缺乏安全性和規范性,容易引發安全事故。對於類似的情況,宋積虎律師提醒,如果教練的教授項目侵佔公園的公共場地,公園管理方有權利制止。同時,按照目前的規定,市體育行政部門負責全市體育運動項目經營活動的管理和監督,工商行政管理、公安、稅務、物價、衛生、技術監督等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體育運動項目經營活動的管理工作,“對違反本辦法的單位和個人,由體育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如果未取得體育運動項目經營資質証書,將建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其辦理注銷登記或經營范圍變更登記。”

   行動

  清退培訓班還公園於民

  人定湖公園也曾經被各種培訓班“佔坑”。這個公園被附近社區圍在中間,周邊有五路通小學、西師附小等4個小學,從去年年中開始,公園裡但凡平整的地方都被培訓班佔去了。工作日每天下午四點左右、周末全天,各種體能班、籃球班、跳繩班扎堆在公園裡的兩個中心廣場,甚至還有足球班。雖然教練只是在教孩子顛球,沒有進行對抗練習,但是足球時不時會滾到公園道路上、草坪上,孩子們沖出來的時候,又不太注意避讓老人,公園管理方多次勸導都沒有起到效果。

  公園管理方和附近居民都向德勝街道的工作人員反映。前幾天,街道平安建設辦、綜合執法隊還有德外派出所一起到人定湖公園進行了聯合執法。執法人員告知培訓班教練,“北京市公園管理條例禁止公園內擺攤設點”,共計清退4家個人培訓班,對其簽發告知。

  “這一次我們只是進行了口頭的勸導,也跟他們說明了有關法律規定,如果再犯,我們可能就會予以暫扣器械等處罰。”綜合執法隊隊長程效輝告訴記者,這次執法之后,他們后來又到人定湖公園抽查過幾次,目前還沒有反彈。他們現在還在加印有關規定的宣傳頁,准備貼到轄區的所有公園和居民小區的宣傳欄裡,也會進行現場宣傳,“我們在組織隊員有針對性地學習一下有關法律規定,讓執法更規范。”

  本報記者 周明杰

(責編:孟竹、鮑聰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