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任珊)今后,餐飲單位向消費者主動提供一次性用品、單位和個人未按規定分類投放生活垃圾、在物業管理區域佔用堵塞公共空間等行為都將由街道鄉鎮直接處罰。5月1日起,本市下放21項行政執法職權的行使層級。與此同時,19項行政執法職權自4月1日起被取消。
為什麼要取消和下放這些行政執法職權?主要是因為《北京市街道辦事處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或廢止,相關行政執法職權也面臨執行與銜接的問題。
取消的19項職權涵蓋兩方面,一是原由街道辦事處和鄉鎮人民政府行使的生活垃圾管理、垃圾渣土管理、禁止車輛運輸泄漏遺撒、食品安全管理方面的12項行政處罰權。二是原由區城管執法部門和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行使的燃氣管理方面的7項行政處罰權。比如以往由街道鄉鎮對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未公示可回收物目錄的行為進行處罰,由於新修訂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刪除了此處罰事項,今后也不再列入基層職權中。
還有21項主要涉及城管部門“職權下放”、街鎮“上崗”。5月1日起,原由城管執法部門行使的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生活垃圾管理、物業管理、燃氣管理、建筑垃圾處置管理方面的18項行政處罰權、3項行政強制權還將下放至街道辦事處和鄉鎮人民政府,並以其名義相對集中行使。
記者注意到,一些與社區、市民息息相關的事項今后都將直接由基層進行管理。比如,餐飲經營者、餐飲配送服務提供者或旅游經營單位向消費者主動提供一次性用品,單位和個人未按規定分類投放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責任人未及時制止翻撿、混合已分類生活垃圾,以前均由城管部門進行處罰,5月1日起賦權於基層。另外,今后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佔用、堵塞、封閉其他共有部位,或損壞其他共用設施,侵佔綠地、毀壞綠化植物和綠化設施拒不改正等物業管理行為,也由街道鄉鎮直接處罰。
近年來,北京行政執法職權下放的力度不小。去年7月1日起,市、區相關部門行使的431項行政執法職權下放至街道辦事處和鄉鎮人民政府,並以其名義實行綜合執法。之所以下放,是為了解決基層“看得見的管不了”的難題,確保權力“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