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擬修改院前醫療急救服務條例

北京:非急危重患者不得佔用院前醫療急救資源

2021年04月15日15:09  來源:人民網-北京頻道
 

人民網北京4月15日電 (池夢蕊)4月15日,北京市第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審議市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北京市院前醫療急救服務條例》的決定(草案)。決定草案對近年來本市醫療急救體系建設的改革成果予以固化,明確提出全市院前醫療急救實施統一指揮調度。

目前,全市院前醫療急救統一呼叫號碼和統一指揮調度有了突破性進展,院前醫療急救呼叫號碼統一為“120”。市人大教科文衛委員會主任委員劉玉芳表示,為了固化北京統一呼叫號碼和統一指揮調度的改革發展成果,提高全市急救服務效能,建議將“實施統一指揮調度”納入條例總則,修改為:市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院前醫療急救服務工作的領導,對全市院前醫療急救機構實施統一規劃布局、統一指揮調度、統一服務規范、統一監督管理。

同時,考慮北京作為國際化大都市,重大活動保障的標准高、任務重,應當合理動員全市急救保障資源共同參與重大活動保障任務,決定草案提出,在有突發事件或其他公共安全應急、重大活動保障需要的情況下,全市院前醫療急救機構、院內醫療急救機構、紅十字會所屬應急救援隊伍及其他社會醫療救援力量,應當在政府統一指揮調度下,參與醫療救援保障工作。

日常生活中,一部分非急、危、重患者因行動不便、下樓難等原因呼叫急救車去醫院。為進一步防止院前醫療急救資源被佔用,決定草案明確,北京市實行院前醫療急救和非急救醫療轉運分類服務和管理,非急救醫療轉運不得佔用院前醫療急救資源,調度人員應當告知非急、危、重患者通過非急救醫療轉運方式解決。

劉玉芳表示,考慮到人民群眾對非急救醫療轉運服務的實際需求,政府在將非急救服務從院前醫療急救服務中全部剝離,嚴格依法落實院前救護車不得用於院前醫療急救服務以外其他活動的規定的同時,應當加緊制定非急救醫療轉運服務標准規范和管理制度,明確社會力量參與的准入標准和退出機制,為人民群眾提供規范的非急救醫療轉運服務。據此,決定草案提出,市政府應另行制定非急救醫療轉運服務的管理辦法。

(責編:孟竹、高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