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山街道“四步法、四機制”抓好“接訴即辦”專項監督

2020年07月21日17:08  來源:人民網-北京頻道
 

人民網北京7月21日電 按照市區紀委監委的工作要求,推動街道工委“接訴即辦”工作提質增效,景山街道紀工委監察組聚焦重點領域,開展專項監督檢查,堅持站好監督“前哨”,有力推動“群眾訴求”落地見效。

景山街道“接訴即辦”工作自2019年1月正式運營,街道紀工委監察組立足監督本職,突出政治監督,將“接訴即辦”監督檢查納入《景山街道專項監督檢查工作方案》作為一項重要監督內容,結合區紀委區監委每月發布的重點監督范圍,聚焦重點領域開展精准監督。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以來,紀工委監察組主動與有關部門和重點社區溝通,及時准確掌握目前街道有關疫情防控工作的“接訴即辦”問題總體和重點情況,及時跟進問題處置情況。截至6月底,街道共承辦“接訴即辦”案件1845件,其中,與疫情防控工作相關的案件共498件,約佔案件總量的1/4強。案件涉及疫情防控措施、因疫情防控導致居民生活不便、投訴外來人員返京等各類問題。紀工委監察組對疫情防控方面的“接訴即辦”問題及時梳理分析,一方面找准共性問題,將群眾階段性集中反映的問題,反饋給街道防疫辦和網格中心做參考﹔另一方面在下社區時,以問題為導向實地查看社區是否存在群眾反映的問題以及解決情況。對於有類似問題的社區、沒有及時解決群眾反映問題的社區,提出具體整改要求,並對整改情況及時“回頭看”,確保群眾反映的問題真正的解決。

在監督檢查過程中主要採用了“四步監督工作法”,即:一“聽”,通過抽查調取投訴件的答復錄音,了解工作人員的回復態度、辦理效率等情況﹔二“看”,通過調取舉報投訴件的辦理回復、查閱相關資料,了解工作進展,重點關注推諉扯皮、重復回復、辦理無實效等問題﹔三“研”,對調取的“接訴即辦”投訴件進行月度分析,將重點問題、高發問題及時向有關部門反饋,持續關注問題的有效解決和群眾滿意度的提升等情況﹔四“查”,對市督辦件、高頻件和重點領域的投訴,開展自主核查,通過實地走訪、與重點人談話等形式,發現問題和薄弱環節,督促各主責部門嚴格履職,督促辦理人員和回訪人員切實提升責任意識和為民服務意識。上半年紀工委監察組共計抽調舉報回復120余件,聽取錄音64件,與重點工作人員溝通情況10余次,自主核查4件,運用第一種形態談話2人。

景山街道“接訴即辦”監督檢查主要做法

紀工委監察組通過著力聚焦主責主業,精准運用“四步工作法”,有效整合各種工作力量,扎實開展監督工作,在實踐中逐漸推進形成了四個行之有效的“工作機制”,充分發揮了監督執紀的作用。

建立完善對接機制。主動與街道“接訴即辦”工作專班進行對接,及時掌握“接訴即辦”工作的具體政策,通過參加街道“接訴即辦”工作分析會、聽取工作情況報告等形式了解工作進展,熟悉工作流程。掌握街道在全區“接訴即辦”工作中的排名情況、投訴反映的重點突出問題和辦理情況的落實。關注每月市民熱線工單總量及“三率”,切實發揮監督職責,督促各相關部門積極主動作為,避免出現責任推諉現象。

部門雙向預警機制。一方面要求網格中心每月對投訴件進行科學分析,將一段時期重復存在的、集中存在的、影響“三率”的問題向紀工委監察組預警,給予重點關注﹔另一方面,通過調取投訴回復件及錄音對“接訴即辦”工作情況進行日常監督,檢查案件辦理質量,分析解決率、滿意率低的案件,將分析結果及時向主要領導和責任科室進行反向預警,強調紀律要求,一旦發現推諉扯皮等工作作風方面的問題,嚴肅執紀問責。

協調聯動處置機制。遇到緊急或復雜的舉報問題,協調責任部門共同分析核實情況,通過強化措施、統一口徑、多部門聯動的方式加大對舉報件的辦理力度,充分發揮各部門職能作用,協調聯動形成合力,切實提高“接訴即辦”工單的辦理效率。

分析研判提效機制。依托“12345”市民服務熱線,紀工委監察組定期對群眾反映集中的訴求及響應率、解決率、滿意率下降的原因進行分析研判,為下一步工作順利開展提供參考。共計開展自主核查、調研工作5次,與網格中心、城市管理辦公室、景山執法隊負責人分別重點談話了解情況10余次,召開社區紀檢監察 “接訴即辦”專題調研1次。

持續推進景山街道“接訴即辦”監督工作

一是聚焦月度監督重點,增強前瞻性。結合市紀委市監委每月向街道提出的重點監督內容,圍繞街道整體工作重點,向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聚焦,做好月度監督案件分析,把握規律性特點,提升工作前瞻性。二是加強部門聯動,推動責任落實。在調取工單聽取錄音的基礎上加強與主責部門的溝通聯系,及時掌握處理情況,針對在了解到的工作重點、難點和挂賬、剔除進展,及時向主要領導和責任科室進行反饋,督促主體責任的落實,加強部門之間的協調,不斷推進“接訴即辦”工作有序開展。三是提高精准性,開展自主核查。緊跟市區兩級工作部署,將重點領域、反映高頻問題作為核查重點。尤其對可能涉及干部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等官僚主義、形式主義問題和違紀違規違法問題的工單、對多次投訴又長期未解決的工單進行重點監督核查。與此同時,對已辦結回復的重點工單進行跟蹤監督,嚴肅查處違紀違規違法問題,讓主責部門時刻繃緊履職盡責“紀律弦”,為解決群眾身邊事提供堅強紀律保障。

(責編:池夢蕊、高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