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發布2020年各項社保繳費工資基數上下限

2020年07月17日16:51  來源:人民網-北京頻道
 

人民網北京7月17日電 (尹星雲)今天,北京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北京市醫療保險事務管理中心聯合發布《關於2020年度各項社會保險繳費工資基數上下限的通知》,明確了2020年度各項社會保險繳費工資基數上下限調整的有關問題。為進一步減輕單位和低收入參保人員今年的繳費負擔,北京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以及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工傷保險月繳費基數下限與去年相比沒有變化,仍為上年標准。

據了解,今年,北京市以2019年北京市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106168元,作為核定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繳費基數的依據。其中,2020年北京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以及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工傷保險月繳費基數上限為26541元﹔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月繳費基數下限標准為北京市上一年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的52%,按照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2020年繳費基數下限繼續執行2019年標准3613元﹔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工傷保險月繳費基數下限繼續執行2019年標准4713元。

自2020年7月起,在市、區人力資源公共服務中心等社會保險代理機構以個人身份存檔,且參加社會保險的個人,以及在各街道(鄉鎮)政務服務中心(原社保所)繳納社會保險的個人,繳費基數可以在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繳費下限和上限之間適當選擇。其中,參保人如選擇繳費基數上限繳納的,月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5308.2元,月繳納失業保險費318.49元﹔選擇按繳費基數下限繳納的,月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722.6元,月繳納失業保險費43.36元。

對於享受社會保險補貼的參保人員,繳費額度不變,其中,月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216.78元、失業保險費7.23元。

參保人如果未按期辦理申報手續,2020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將依據本人上一年度的繳費基數確定,低於職工養老保險繳費下限的,將以下限作為繳費基數。

此外,2020年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月繳費基數上限為29732元,下限為5360元。個人委托存檔的靈活就業人員月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485.66元,享受醫療保險補貼人員月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69.38元。

(責編:尹星雲、高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