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版積分落戶政策今起發布實施 優化6項具體指標操作

2020年07月16日17:48  來源:人民網-北京頻道
 

北京市2020年度積分落戶工作7月17日起正式啟動 政策問答來了!

北京今年積分落戶明日起啟動申報 公示日期仍為10月15日

人民網北京7月16日電  (記者 鮑聰穎)記者從北京市發展改革委和人社局獲悉,新版《北京市積分落戶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和《北京市積分落戶操作管理細則》(以下簡稱《操作管理細則》)已完成修訂,於7月16日發布。7月17日起,北京市2020年度積分落戶工作將正式啟動。

積分落戶政策是推動落實國家戶籍制度改革和新型城鎮化改革的重要舉措,政策試行以來,已有1.2萬余名申請人取得了落戶資格。為做好新舊政策銜接,5月13日至6月12日,北京市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在逐條研究分析的基礎上,認真修改完善,形成了新版《管理辦法》和《操作管理細則》。

政策保持總體穩定 月收3.7萬條意見建議

公開征求意見期間,社會各界積極建言獻策,通過電子郵箱、領導信箱、12345市民熱線等方式共征集來信來電24275封(件),涉及意見建議37468條,內容涉及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職住區域、教育背景、納稅、落戶規模、新增指標項目、積分賦權、執行年限、操作系統等40多個方面。其中,針對職住區域、教育背景、納稅等導向指標的意見佔46%。有建言者表示,相比試行政策,征求意見稿“更加公平合理”“給了申請人新的希望”。

新版的北京市積分落戶政策,保持總體穩定,仍為12項條款。包括積分落戶目標原則、資格條件、指標體系、基本流程和法律法規等內容,維持“四項資格條件+2項基礎指標+7項導向指標”政策框架不變,主要對6項導向指標在操作層面進行了調整優化。

新的政策保持了連續性穩定性,更加突出面向普通勞動者的政策導向。在具體內容上,堵塞了試行政策操作漏洞,更加突出公平公正。在分值設置上,調整為梯度賦分,平滑分值差距,更加突出科學精細。

新版政策精簡優化職住區域、納稅、創新創業等指標內容,落實國家改革要求,確保了社保和居住指標權重佔比在60%以上。同時,立足首都城市戰略定位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對部分指標進行了優化調整,更加注重考量個人對城市發展的綜合貢獻。根據北京市發改委相關負責人介紹,今年積分落戶規模保持穩定,根據北京市常住人口變化情況,統籌考慮城市發展需要,擇機適度擴大年度落戶規模。同時積極研究提升長期在京穩定就業居住人員的公共服務保障水平。

優化6項具體指標操作

鑒於社會對導向指標調整的呼聲最高,本輪調整主要針對6項指標展開,具體包括:

· 教育背景指標對隻取得學歷或學位人員可積分的內容,明確了就學期間社保及居住分值保養規則,進一步體現就學、就業起點公平。

· 職住區域指標將計分年限由2017年1月1日(試行政策發布之年)調整為2018年1月1日(試行政策正式實施之年),明確此后在本市城六區之外其他行政區自有住所居住(或工作並居住),且取得落戶資格后在該自有住所落戶的予以積分,強化了首都人口和功能布局調整的導向。

· 創新創業指標精簡了關於申請人任職年限、工資收入等加分內容,同時考慮城市發展需求,對獲得一定股權類現金融資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或科技型中小企業持股人員予以加分。此外,在《操作管理細則》中,優化了創新創業指標中部分獎項內容,擴大了職業技能競賽獲獎人員的加分范圍。

· 納稅指標精簡了申請人在京投資企業按照出資比例納稅可獲得加分的內容,同時進一步倡導持續穩定納稅的政策導向,並考慮申請人年度納稅額度存在一定波動的實際情況,調整為申請人近三年連續納稅,個人所得稅納稅額每1年在10萬元及以上的,加2分,最高加6分,平滑了分值差距。

· 年齡指標調整為梯度賦分,在45周歲以上的,每增加1歲(含不滿1歲)少加4分,避免了分值“斷崖式”下降。

· 明確了涉稅違法行為、守法記錄指標行政拘留處罰的扣分時限均為“近5年”,避免一旦違法、終身受罰。

7月17日起啟動申報 申報操作更加簡便優化

北京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介紹,今年積分落戶申報將於7月17日早8時正式啟動,分為申報、部門審核結果匯總、審核結果查詢、部門復核及積分排名、公示和落戶辦理5個階段,具體時間安排為:

為提高申報效率,今年的申報操作更加簡便優化。填報界面能優盡優。填報指標平均輸入字數壓縮至110字左右,比2018年減少近一半﹔突出頁面關鍵信息,填報更省力,提醒更及時﹔在教育背景指標填報頁面增設了就業與就學積分比較計算器,可以先測算后填報。

歷史數據能用盡用。充分依托大數據技術,在9項積分指標4項“零填報”的基礎上,今年自有住所產權信息和國內學歷學位信息沒有變化的,不必重復輸入。

操作流程能簡盡簡。申請人在線完成全部指標填報后可直接提交計分,不必等待所有審核結果全部返回再提交。后續可以在部門審核結果匯總階段,隨時查詢指標審核結果反饋情況。對審核結果不認可的,既可以在該階段反映解決,也可以在審核結果查詢階段提出申訴,環節銜接更順暢,參與申報更從容。

強化社會監督 已通報處理了11名弄虛作假人員

北京市積分落戶政策實施以來,已通報處理了11名弄虛作假人員。此次發布的《管理辦法》和《操作管理細則》對公平公正、誠信監督的要求一以貫之,持續強化監督保障措施。《操作管理細則》進一步明確了在線審核、限期申訴、資格不予遞補等各項操作標准,持續深化數據共享,加強部門函詢核查,更加突出公開透明、嚴謹嚴格,確保全程在陽光下運行。在落戶公示階段擴大了擬落戶人員分值公示范圍,除年度總積分外,還將公示各項指標分值,便於社會監督。

此外,在失信責任追究方面,堅持申請人和用人單位共同對填報指標信息的真實性負責。申請人提供虛假材料的,取消當年及以后5年內的積分落戶申請資格﹔已取得北京市常住戶口的,由公安部門予以注銷,並遷回調京前戶籍所在地。對用人單位協助提供虛假材料的,當年及以后5年內不受理其積分落戶申請事項。申請人及用人單位的嚴重失信信息將納入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台。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針對積分落戶工作具體安排,有關部門提醒申請人要關注權威發布信息,登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積分落戶服務專欄”進行查詢了解。北京市積分落戶服務不收取任何費用,不接受任何中介服務。

 

(責編:鮑聰穎、高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