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瑶)5月11日,《延庆区全面推行乡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正式出台,方案明确,到2021年底,延庆区将全面建立常态化的区、乡、村三级乡村公路“路长制”管理机制,加快构建延庆乡村公路“安全、通达、品质、美观”的发展新格局。这是本市首个落地的区级乡村道路“路长制”制度。
即日起,延庆区将陆续实现三级路长全覆盖。延庆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任总路长,是全区乡村公路建设、管理和养护第一责任人。同时根据区领导职责分工设置区级分路长为分管责任人,负责路长制工作的调度、协调、监督、检查;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乡级路长;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为村级路长。各级路长对总路长负责,下级路长对上级路长负责和专管员专项负责。
延庆区将健全路长管理制度、考核办法、信息台账等,做到“一路一长、一路一档”。将建立定期巡查机制、工作例会机制,区级分路长每季度开展一次巡查,乡级路长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巡查,巡查员每天进行巡查。按照“巡查→反馈→协调→处置→督查”5步法管理流程要求,加大巡查力度,第一时间发现问题、交办问题、处置问题,有效解决乡村公路路面及路域环境问题。
针对“路长制”实施情况,实施方案还设置了六大考核指标。延庆区还设计整合了养护公示牌和路长公示牌,并在乡村公路醒目地点设立,公示路线名称、路长姓名、养护标准、监督电话等内容,便于接受社会的广泛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