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常委宋慰祖:利用明清时期北京会馆发展文化产业

2021年01月24日08:49  来源:北京青年报
 
原标题:建议利用明清时期北京会馆发展文化产业

  本报去年6月9日刊发相关报道,小学生在田间玩耍,发现散落的清代试馆匾额

  本报讯(记者 崔毅飞)腾退修缮后的会馆如何利用?供起来不就成了闲置房屋?不如“谁家的孩子谁抱走”,比如山西的会馆可由山西人认领,以用促养发展文化产业,激活这些沉寂无声的历史遗迹……本次市政协会上,市政协常委、副秘书长、民盟北京市委一级巡视员宋慰祖带来了“关于抢救修缮保护典型会馆,发展会馆文化经济的提案”。

  据《北京市宣武区地名志》记载,北京的会馆在明、清两代兴旺发达,前门、崇文门、宣武门外成为会馆最为集中的地区,会馆又分为工商会馆、文人试馆、行业会馆、殡葬义馆。

  从2009年起,宋慰祖开始对明清时期的北京会馆进行考察。他发现北京历史上曾有会馆646座,主要集中在崇文门外和宣武门外地区。时至今日,多数会馆建筑已被拆除,许多文物流散民间。现存的57座会馆建筑,虽然列入国家、市、区级文物保护单位11座,但少数会馆仍被列入拆迁规划。

  就其使用状况,宋慰祖发现,现存的57座会馆,少数经过修缮注入了新的使用价值和文化内涵。如湖广会馆成为以京剧表演为特色的文化产业基地;安徽会馆修复后,改为戏曲传承基地。此外,修缮完毕未利用的有2座,正在修缮的有8座,大部分会馆仍在腾退之中。

  宋慰祖认为,在会馆文化产业的建设中,北京尚缺乏明确的发展目标和规范标准,导致实践运作困难重重。

  对话

  建立保用规范 吸引会馆原籍企业开发利用

  对话人:市政协常委、副秘书长、民盟北京市委一级巡视员宋慰祖

  北青报:您在提案中建议制定“会馆的保护与利用规范”,可以从哪方面入手?

  宋慰祖:首先要实施普查,全面掌握北京城南地区会馆的现状。在此基础上制定“会馆的保护与利用规范”。具体可根据其文化价值和经济价值,从体现会馆集聚区的历史风貌,体现各地人才在京的历史渊源,体现我国各地区的文化特色,符合北京市城市发展规划的角度进行设计。

  北青报:您建议设立“会馆文化历史风貌保护区”,是如何构想的?

  宋慰祖:宣武门外到和平门外、前门外到崇文门外,这两个地区会馆最为集中,在此筹建会馆文化历史风貌保护区很有意义。建议保护区以会馆建筑的保护利用为龙头,同时对体现戏院文化、故居文化、书院文化、宗祠文化、寺庙文化等的历史建筑进行全面利用,重现历史风貌。

  北青报:您建议“吸引会馆当地的企业,修复利用会馆,发展文化产业”,这是如何考量的?

  宋慰祖:应筛选出有开发价值的会馆,加以修缮利用。如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安徽会馆、潮州会馆、福建汀州会馆、安徽泾县会馆、晋翼会馆、粤东会馆等,再比如中国第一批会馆中的南昌会馆、芜湖会馆、浮梁会馆等,以及最早的工商会馆——颜料会馆。有计划、有目标,吸引会馆原籍所在地、有经济实力、致力于文化产业发展的企业参与共同开发,包括会馆的修复、经营及当地文化的融入等。采取“谁投资、谁受益”和“谁使用、谁保护”的原则,扩大文物和准文物的利用价值,这样能够有充足的资金投入到风貌保护当中,也能让投资者从保护中受益。文/本报记者 崔毅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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