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月18日电 (池梦蕊)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人事任命事项:任命朱雅频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决定其代理检察长职务。
会议首先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敬大力辞去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根据地方组织法规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辞职,须报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并报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
随后,市人大常委会人事室主任张越受主任会议委托,就主任会议提请的朱雅频的任命议案作说明。
经分别表决,任命朱雅频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决定其代理检察长职务,并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