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基本医保参保人都可投保“北京京惠保”

2020年10月21日08:41  来源:北京日报
 
原标题:北京基本医保参保人都可投保“北京京惠保”

  “北京京惠保”产品近日上线,不少市民近期咨询各类投保事宜,记者昨天(20日)梳理用户关心的热点问题,联系相关负责人给予解答。据悉,北京市范围内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都可参保,投保前需留意具体保障内容。

  北京市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均能以每年79元的统一价格,获得最高200万元的保险保障和18项健康服务,符合条件的投保人群包含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含新农合)及公费医疗参保人员,已经参加北京医保的企事业职工、公务员、退休人员、一次性缴纳医保的协议缴纳人员、学生、学龄前儿童等城乡居民。

  该产品的一大特点是无需体检,患病也可参保。不过,如果被保险人在投保前患有《投保须知》中载明的5类重大疾病既往症(肿瘤类,肝肾疾病,心脑血管以及糖脂代谢疾病,肺部疾病,瘫痪、重大器官移植等其他疾病),在保单生效后因这5类既往症以及并发症产生的费用是不予赔付的,其他病症产生的医疗费用均可按照保险责任进行赔付。

  据介绍,医保是保基本,“北京京惠保”是普惠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与医保互为补充;“北京京惠保”和企业补充医疗险、百万医疗险都是国家“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同样是互补关系。

  需要注意的是,一般企业补充医疗险和百万医疗险不包含高额特定药品费用报销责任,百万医疗险对于参保人健康状况有严格限制,“三高”人群和患病人群无法购买。企业补充医疗险和百万医疗险已报销部分,可从“北京京惠保”的免赔额中扣除,再进行二次报销。

  所谓免赔额,是指年度免赔额,类似医保的起付线。在社会医疗保险报销的部分(被保险人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公费医疗以及政府救助等政府主办医疗保障项目获得的补偿)不可用于抵扣免赔额,但被保险人从工作单位、本公司在内的任何商业保险机构等已获得的医疗费用补偿,可以抵扣保险单载明的免赔额。“北京京惠保”的两项责任分别单独计算免赔额,其中住院医疗费用责任免赔额为2万元,特定高额药品费用责任无免赔额。

  记者获悉,“北京京惠保”与此前网上热销的百万医疗险类似,都属于报销型医疗商业保险,但价格更实惠,覆盖人群也更广。如果此前已经购买过百万医疗险,建议不必重复购买“北京京惠保”。

(责编:池梦蕊、鲍聪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