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院小額訴訟受理費今起下調至10元 調解、撤訴不收費

“請001號到立案窗口……”9月1日一早,伴隨著清脆的叫號聲,黃先生趕緊整理了下手中的訴訟材料,走向北京西城法院立案大廳的立案登記台。
“租的房子到期了,我也搬離了租賃的房屋,房東卻說我對房屋的牆壁造成了損害,保証金遲遲沒有返還給我,最近為這個事兒發愁,不得已隻能來法院打官司。”作為一名在北京工作的90后,黃先生略帶無奈地說。
因黃先生起訴的金額不足1萬元,且案情較為清晰簡單,符合小額訴訟程序適用情形,西城法院立案法官鄭炳汝向其釋明了訴前調解流程、小額訴訟程序,告知其按照北京法院關於小額訴訟程序2022年9月1日起實施的新規,本案受理費僅需10元。黃先生當場表示希望直接適用小額訴訟程序,並提交了起訴材料。鄭炳汝審核材料后對該案予以登記立案,並將案卷材料標記為“小額案件”以提示審判法官。“我原來預估的訴訟成本是500余元左右,沒想到打個官司才10塊錢,剛好趕上了新規定,感覺還真不錯”,黃先生由衷說道。
據悉,為加大營商環境改革力度、支持地方深化放管服改革,國務院授權北京等六個城市率先開展114項先行先試的創新試點改革。其中一項為允許試點城市降低適用小額訴訟程序審理的案件受理費標准。在此背景下,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於2022年8月11日發布《關於暫時降低小額訴訟案件受理費標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要求自2022年9月1日起至國務院暫時調整適用《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相關規定結束之日止,全市法院受理的適用小額訴訟程序的案件,按件收取訴訟費,每件收費10元﹔其中以調解方式結案或者當事人申請撤訴的,收費標准降為0元。”北京高院營商環境工作專班成員、民二庭法官施舟駿介紹。9月1日,新規開始適用,黃先生的案件成為了全市首例訴訟受理費減免案件。
據北京高院立案庭法官谷升介紹,小額訴訟程序是一種以救濟較小權益為對象的簡易快捷的訴訟程序。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65條的規定,符合以下條件的民事案件,適用小額訴訟程序:
1.基層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審理的民事案件﹔
2.金錢給付案件﹔
3.案件簡單,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系明確、爭議不大﹔
4.標的額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上年度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百分之五十以下。
另外,對於符合前述其他條件,標的額超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上年度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百分之五十但在二倍以下的案件,當事人也可以協商一致約定適用小額訴訟程序。小額訴訟程序實行一審終審,即一審裁判文書一經做出即生效,能大大降低當事人參加訴訟程序所支出的時間、精力、費用等訴訟成本。
“此前,適用小額訴訟程序審理的案件受理費按照普通程序受理費減半收取。例如,標的額為5萬元的民商事案件,如果適用小額訴訟程序,原來的案件受理費500余元且不區分調解或撤訴結案,現在則隻需要10元,如果調解或撤訴則不收費,可以說很大程度降低了當事人的訴訟成本。新規的實施為西城法院乃至全市法院擴大小額訴訟程序適用的廣度和深度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更切實讓訴訟群眾享受到了改革紅利。”北京西城法院立案庭(訴訟服務中心)庭長張暉說。
此外,小額訴訟的程序在舉証答辯、開庭宣判、文書制作、審理時限等方面相較於一般的簡易程序案件更為簡便快捷。小額訴訟案件的舉証期限既可以由人民法院確定,也可以由當事人協商一致並經人民法院准許,但一般不超過七日。被告如果要求書面答辯的,人民法院可以在征得其同意的基礎上合理確定答辯期間,但最長不得超過十五日。對於當事人到庭后表示不需要舉証期限和答辯期間的,人民法院可立即開庭審理,可以一次開庭審結並且當庭宣判。裁判文書也可以簡化,主要記載當事人基本信息、訴訟請求、裁判主文等內容。審理時限方面,人民法院適用小額訴訟的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兩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批准可以延長一個月。
據悉,當天,北京西城法院還依法適用小額訴訟程序辦結了一起中小微企業買賣合同糾紛,正是因小額訴訟程序的上述審理優勢特點,立案當天,雙方當事人在法官的調解下當庭握手言和,達成調解協議,免費解決了糾紛。(趙琳 田婧 李天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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