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行喂飯、捶打腹部、打耳光……在一個多月的時間裡,56歲的女保姆張某虐待85歲的劉大爺十余次——這些場景被劉大爺的孫女無意翻看家中的監控錄像時發現,張某到案后辯稱是幫老人按摩舒筋活血。今天上午,該案在豐台法院公開宣判,被告人張某一審被判犯虐待被看護人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禁止其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或假釋之日起三年內從事看護工作。張某當庭表示不上訴。
■案情回顧
受害人劉大爺家住豐台區,今年85歲,因老年痴呆行動不便,不能與人正常交流。2019年3月,家屬通過家政中介聘請了女保姆張某來到家中照顧老人。
劉大爺的孫女在家中安裝了監控攝像頭。今年6月,在一次無意翻看錄像時,她發現在5月至6月的一個多月時間裡,張某存在毆打爺爺的情況,共有十余次,有時一天內就發生數次毆打。
據劉大爺家屬介紹,監控錄像顯示,張某在照顧劉大爺時動作粗暴,多次出現強行揪耳朵、捶打腹部、推搡、打耳光等動作。今年6月9日中午,張某在給劉大爺喂食餃子時,因劉大爺表現抗拒,張某便打了他的臉。飯后,劉大爺從輪椅上滑下,張某在攙扶他去往沙發的過程中,又多次揚手打到劉大爺的頭部、胸部。
經鑒定,劉大爺的面部、胸部、肘部均有小范圍挫傷。經鑒定,其身體損傷程度為輕微傷。
■保姆獲刑
在今年9月17日的開庭中,被告人張某辯稱她和劉大爺及家人平日相處都很好,很多動作是照顧老人時的正常舉動,幫老人搓動胳膊、活動頭部是按摩、舒筋活血,只是偶爾動作可能偏重。法官當庭播放了監控錄像后,張某承認了自己的毆打行為。
在今天的宣判中,豐台法院認為,被告人張某作為與雇主達成看護協議並每月定時收取工作報酬的家政服務人員,對被看護老人負有看護職責,但被告人違背職業道德和看護職責要求,在被看護人處於生活無法自理、無法正常行走的弱勢情況下,實施虐待行為,情節惡劣,其行為已構成虐待被看護人罪。
豐台法院一審以虐待被看護人罪,判處被告人張某有期徒刑兩年,禁止其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或假釋之日起三年內從事看護工作。宣判后,張某表示不上訴。本報記者 張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