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辱母殺人案”當事人於歡減刑出獄

2020年11月20日07:53  來源:北京青年報
 
原標題:“辱母殺人案”當事人於歡減刑出獄

  11月19日北京青年報記者獲悉,曾引發社會高度關注的“辱母殺人案”當事人於歡獲減刑,現已提前出獄回家。

  於歡《釋放証明書》顯示,其實際執行刑期4年7個月,減刑4個月26天,於11月18日刑滿釋放。於歡的姑姑於秀榮向北青報記者表示,於歡出來后精神狀態還行,就是回到家看到車間裡一片廢墟很難過。

  姑姑:於歡看到廠子成廢墟很難過

  於秀榮表示,他們一個星期前收到了通知,讓准備好衣服,昨天監獄將他送到縣城的路口。

  “當時見到他,精神狀態還行,就是見到他媽媽很激動。昨天還下著小雨,天氣不好,接到我家后,於歡的叔叔、嬸嬸、媽媽、姐姐我們一家人吃了便飯,也沒有特意為他接風洗塵,一家人都挺高興的。”於秀榮說。

  於秀榮表示,回家后帶於歡去廠子裡逛了一圈,看到車間裡一片廢墟,他也挺難受的。后來於歡去了姥姥家,生病的老人一直挂念著他。

  “於歡媽媽也是一直惦記著老公,惦記著歡歡,現在閨女、兒子都出來回家了。”於秀榮說。

  律師:於歡父親也將於明年出獄

  於歡代理律師殷清利告訴北青報記者,近半年來,於歡的家人多次關注於歡准備減刑的消息。“前幾天監獄部門給於歡的母親打電話,說讓准備給於歡送衣服。當時我就在想,可能減刑要下來了。”

  殷清利表示,當天上午自己在另一起案件開庭間隙,得知於歡出獄的信息,激動萬分。其從2017年擔任於歡案的辯護律師,團隊先后參與於歡故意傷害案、吳學佔涉黑案、於歡家人非吸案、於歡被訴案的辯護、代理工作。

  這四年來,正當防衛的法律適用逐步激活。2020年9月3日,兩高一部發布《正當防衛指導意見》,於歡案成為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正當防衛領域的唯一一個指導性案例。

  殷清利告訴北青報記者,之前於歡母親、姐姐先后出獄,2021年6月於歡父親也將出獄。

  實際服刑期間曾受表揚獎勵6次

  據北青報之前報道,2016年4月14日,山東聊城冠縣女企業家蘇銀霞及其兒子於歡被催債隊伍騷擾,催債者辱罵、侮辱於歡母親蘇銀霞,於歡目睹其母受辱后使用一把水果刀亂捅,致使杜志浩等四名催債人員受傷,之后,杜志浩因未及時就醫導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2017年2月17日,山東省聊城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於歡無期徒刑,后於歡提出上訴。2017年5月27日,該案二審公開開庭審理,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認定於歡屬防衛過當,構成故意傷害罪,判處於歡有期徒刑5年。

  北青報記者獲得的聊城中院《刑事裁定書》中稱,於歡在服刑期間,能夠悔罪認罪,接受教育改造,積極參加各項學習,完成勞動任務,受到表揚獎勵6次,確有悔改表現,依法可以減刑。

  於歡《釋放証明書》顯示,其實際執行刑期4年7個月,減刑4個月26天,於11月18日刑滿釋放。

  文/本報記者 朱健勇

(責編:池夢蕊、高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