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檔案服務推“八條措施” 存檔取檔更方便

2020年10月30日08:21  來源:北京青年報
 
原標題:檔案服務推“八條措施” 存檔取檔更方便

  本報訊(記者 解麗)近日,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制定出台《關於加強流動人員人事檔案便民利企服務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八條措施完善便民利企檔案服務,涉及失業人員公共就業、存檔人員退休服務、便民檔案服務等多個方面。

  《通知》明確,即日起,與企事業單位終止或解除勞動(聘用)關系的本市失業人員,可以將本人檔案轉到戶籍所在區的人力資源公共服務中心個人委托存檔,公服中心按照流動人員人事檔案提供管理和服務,失業人員可就近在街道(鄉鎮)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獲取公共就業服務,不必在區和街道(鄉鎮)之間來回奔波。

  同時,《通知》也簡化了進京落戶檔案轉接流程。對於個人檔案已經在本市公服中心保管的人員,存檔期間辦理了進京落戶手續,以往這種情況需要把檔案先轉回原籍再轉回來,但原籍存檔部門又以戶籍已遷出為由不再接收檔案,給個人帶來不便。為方便群眾辦事,對於已在本市公服中心存檔的人員辦理進京落戶后,不需要再把檔案轉回原籍,公服中心把個人進京落戶審批等材料歸入本人檔案,繼續提供檔案服務。

  依據檔案記載出具証明,是人事檔案發揮憑証作用的一項重要服務內容。《通知》指出,對於由於辦事需要申請出具檔案証明的,公服中心會嚴格依據檔案內容記載如實出具証明。即便出現檔案內容缺少明確記載而無法提供証明的情況,公服中心也會做出解釋說明,出具存檔証明,便於群眾辦事。單位如有需要,公服中心提供檔案查閱服務,方便單位更准確地了解存檔人員情況。在辦理就業、升學、考試、親屬投靠進京事項時,公服中心可提供檔案材料復印服務,復印范圍包括反映個人經歷、學習成績、就業報到等材料。

  《通知》指出,目前本市流動人員人事檔案服務基本上做到了即時辦結,制定了檔案服務規范和操作指南,要求全市公服中心提供的服務規范統一,同一服務事項實現無差別辦理。同時,個人和單位可登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官網或“北京人社”微信公眾號等檔案服務新媒介,“不見面、少跑腿”獲取更便捷的服務。

  內存

  檔案服務“八條措施”詳細內容

  一、優化失業人員檔案接轉流程。本市失業人員可就近在戶籍所在區公服中心申請個人委托存檔,檔案不再轉至街道(鄉鎮)公共就業服務機構。

  二、做好積分落戶人員檔案接收和管理。經核准進京落戶人員,可將檔案轉至所在單位或單位委托的存檔機構保管。無就業單位的可在戶籍所在區公服中心申請個人委托存檔。

  三、簡化已存檔人員檔案轉移手續。已在本市公服中心存檔人員辦理進京落戶手續后,檔案可不轉回原籍,公服中心將審批材料等歸入本人檔案,提供檔案服務。

  四、完善臨近法定退休年齡人員檔案接收及服務程序。本市臨近法定退休年齡人員申請個人委托存檔的,公服中心應依據檔案情況作出告知,經本人承諾后辦理檔案接收。

  五、規范檔案証明服務。公服中心應依據檔案內容記載如實出具証明。因檔案缺少明確記載而無法提供相應証明的,公服中心應作出解釋說明,提供出具存檔証明服務。

  六、明確檔案材料復印內容。因辦理就業、升學、考試、親屬投靠進京申請復印檔案材料的,公服中心一般可復印檔案中反映個人經歷、學習成績、就業報到、進京審批等材料。

  七、落實簡化檔案服務要求。公服中心應按照流動人員人事檔案服務指南和業務經辦規程開展服務,能夠通過數據共享獲取信息的不得要求個人或單位提供材料。

  八、推進“不見面、少跑腿”檔案便捷服務。公服中心應加強檔案服務宣傳,引導個人和單位通過互聯網、微信等渠道獲取更便捷服務。

(責編:鮑聰穎、高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