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孫瑩)重陽節即將到來,北京市司法局在本月開展了老年人公共法律服務專項維權活動,為期一個月。除了深入社區、村、養老服務機構為老年人舉辦維權講座和法律咨詢之外,各法律援助機構也為老年人開辟了綠色通道,對符合法律援助經濟困難標准的老年人因自身合法權益受侵害申請法律援助的,不審查法律援助事項范圍。
在活動中,市司法局組織法律服務人員深入社區、村、養老福利機構、養老服務驛站開展老年人法律維權講座和咨詢﹔發揮村居法律顧問作用,開展幫扶老年人的法治宣傳、法律咨詢、法律援助、矛盾調解等工作﹔組織對老齡工作者法律知識培訓,為老齡職能部門協調解決侵害老年人合法權益案件提供法律意見。
各法律援助機構對符合法律援助經濟困難標准的老年人因其合法權益受侵害申請法律援助的,不審查法律援助事項范圍﹔對“三無”老人(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贍養人與撫養人)和享受低保待遇、特困供養待遇的老人以及老年人因家庭暴力、虐待、遺棄主張權利申請法律援助的,免予經濟困難審查﹔各法律援助機構對於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老年人應實行當日受理、當日審批、優先指派。
此外,各法律援助機構、公共法律服務實體平台開辟老年人服務綠色通道,對於老年人法律服務需求優先辦理。對行動不便的老年人實行預約上門服務。